·创新利益跟超高的垄断利益之间其实没有任何必然的矛盾关系
·路径选择性创新更加重要
·颠覆性创新的动力绝不是金钱
□《环球财经》编委 潘亮
我认为我们在创新的问题上有一些观点需要反思。比如有人认为:国企垄断有超额的利润,有超额利润以后就不愿意创新了,这个观点是事实吗?可能不是。首先,创新是一个风险非常大的活动,按照市场原理,高风险需要高回报。一个企业的创新恰恰是需要市场的超额垄断利润作为回报的。
举个例子,比如说大家都知道第二次科技革命是电气的科技革命。爱迪生发明了直流电,而交流电是对直流电的一种否定或者一种提升。那么,谁发明的交流电呢?也是爱迪生公司投资的。并不能说一家企业有超额垄断利润,它就不去投资或者不去发明。再比如说美国的柯达公司,当年它垄断了胶片技术。但是数字科技、数字照片也是柯达发明的。现在的新能源也是一样的道理,很多新能源技术实际上都是传统能源企业投入发明的。所以说创新利益跟超高的垄断利益之间其实没有任何必然的矛盾关系。当然,这些技术创新后来到了应用层面,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第二个反思是,有人认为国企的创新机制僵化,只有民企因为有倒闭的压力,所以才能更好地创新。我不同意这种说法。举个例子,现在三星(微博)在跟苹果打架,最后美国的判决是三星输给了苹果。从中可以发现,其实科学创新有两个层面,一个是颠覆性的技术路径选择性创新,这是更根本性的创新。一旦选择了以后,基于该技术路径之后的一系列拓展性创新,都受制于技术路径选择性创新。通过三星败诉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如果你在根本的技术路径选择性创新上跟随别人的话,无论在之后的延长线上任何一个点的创新,在现在的这种产权知识体系下,都会被围剿。一个点的创新无法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现在像中国移动(微博)4G,实际上是形成了一个路径选择性的创新,在这种情况下,获得发展的不仅仅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像华为、中兴等,或者其他中国民营企业都可以带进去共同发展。路径选择的创新民营企业是很难做到的,真正的这种类型的创新还得依靠国有企业。包括美国都是这样的,比如互联网、GPS,都是由美国政府来推动创新的。还有德国,德国的电报业为什么能够发展得那么快?完全为了军事目的,为了在战争中实现更好的沟通,能够保密。所以我觉得在选择技术路径的创新上,国有企业是当仁不让的。在之后的一些应用层面,民营企业也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
反思的第三个问题是:创新的动力是什么?我们一直在探讨,以利润为驱动的创新,恰恰是我们实现根本性创新的一个障碍。因为颠覆性的创新超越了现有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利润?对于中国来讲,真正创新的动力应该来自于哪里?我认为应该来自于国家意志;而国家意志来自于哪里?一定是来自于激烈的国际竞争——没有创新,中国的民族产业只能处于国际经济链条的最底端。■
(本刊记者刘美根据论坛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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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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