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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高危作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 17:42 21世纪经济报道

  吕立山

  2005年财富排行榜中,世界上最大的12家企业有6家是石油天然气公司。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中国的能源需求增长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到五倍。确保能源供应对中国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为此,中国石油企业正在积极走向全球化。然而,全球化的运作非常复杂,要求稳定而又灵活的战略以及适当水平的风险管理,这其中就包括法律风险管理。

  风险与国际化

  在本报告中,路伟首次发表关于石油天然气行业若干中国企业和国际企业风险系数和评分影响因素的详细资料(见表),并在以下两方面具有指导意义:一是比较中外石油天然气公司的法律风险,二是说明法律风险的一般分析方法及个别因素的相对权重。

  行业:虽然石油行业本身并非法律风险最高的行业,但中国100强企业中所有石油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均在前四分之一以内。我们认为,排名靠前的原因并不仅仅是行业的特殊风险,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也许可以说明,与其他中国企业相比,中国大型石油天然气企业国际化程度更高,法律风险系数也更高。

  企业形式:表中所列的企业都是上市公司,其法律风险均高于私营公司或国有公司。另外,上市地点对公司的法律风险也有重大影响。与所有国际大型石油企业一样,中海油、中石化和中石油控股也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而中化和

中航油仅在地区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这导致前三家公司的此类风险更高。

  上市并非企业形式方面影响法律风险的唯一因素。合营公司、子公司等企业形式也可对公司的法律风险发生影响。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非核心行业子公司的影响。中化和中航油虽然未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其总体法律风险系数却与中石化和中石油股份接近,部分原因就是中化和中航油均有非核心行业的投资和子公司。因为不同产业部门会带来种类差异很大的法律风险,跨产业经营带来的额外法律风险需要额外的合规及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和资源来应对。

  知识产权:大多数中国石油企业使用自有或第三方所有的专利,相对于其他较少依赖知识产权的行业,增加了法律风险。合作研发和共有知识产权则进一步增加了法律风险。在海外的联合研发和合作开采活动,使中海油的法律风险水平远远高于其国内兄弟公司。

  购销活动:所有这些中国石油企业既有国内供应商,又有外国供应商,特别是中海油客户更强的国际性,增加了他们的法律风险。

  司法管辖:本国管辖构成一种基础法律风险。欧美企业或者在欧美大量开展业务的他国企业所面临的基本法律风险明显高于中国企业。表中左右两栏系数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受到本国管辖因素的影响,但这并非唯一的原因。例如,雪弗龙的金融业务就会产生比中化的金融服务子公司更高的法律风险,因为雪弗龙在美国和世界各地开展业务,而中化则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

  如表所示,调查范围内的中国石油企业的平均法律风险系数为61,而外国石油企业的平均法律风险系数为106。这一结论基本符合预期,因为中国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大部分业务和资产通常都在中国境内,而国内的法律风险一般低于境外。

  上述比较得出的主要结论是,随着中国石油企业不断向海外扩展,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会相应增加,法律风险系数最终将与其国际竞争对手不相上下。

  人力与费用

  接下来,我们将就中国石油企业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投资与其外国同行进行比较。虽然就某个具体企业而言,这方面的数据多数并不对外公布,但我们仍然可以参照已经公开的其他重要指标以及业内普遍遵行的惯例,对此进行分析。

  国际石油企业和中国石油企业所聘用的公司法律顾问的人数和资历就是一项主要的参考指标。最大的几家外国石油企业在全球所聘用的公司法律顾问人数介于300到600之间。仅从这一绝对数据来看,中国大型石油企业并不输于外国同行,他们所聘用的公司法律顾问人数一般大约在400人左右。

  但是,为在同等的基础上进行比较,还须引入其他参考指标。根据路伟的调研,大型国际石油企业每10亿美元收入对应大约2名公司法律顾问(低于全球各行业的平均数,即每10亿美元收入对应5名公司法律顾问),每1,000名雇员对应约5名公司法律顾问(全球各行业平均数为1.4)。而中国石油企业每10亿美元收入可能对应多达5名公司法律顾问,但每1,000名雇员所对应的公司法律顾问人数则远远不足1人。

  根据上述数据,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趣的结论。

  首先,国际石油企业所聘用的公司法律顾问人数与其总收入的比例低于其他大多数行业的外国企业。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相对于其他行业,石油企业具有更高的创收能力;而在当前

国际油价不断冲高的市场条件下,石油企业的收入更远远超过其他行业企业。

  这也进一步表明,法律风险系数与法律费用所占总收入的比例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与其他行业法律风险水平相近的公司相比,国际石油企业在应对法律风险方面实际投入的资金数额可能不相上下,但因其总收入水平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众多企业,导致其法律费用占其总收入的比例偏低。

  采用如下简单的公式可以大致算出一家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费用:

  公司法律顾问总数×500000美元×2= 年法律费用

  500000美元这个数额是关于公司法律顾问费用总额的多项国际调查结果的平均值。将这个数额乘以2,反映了内部法律费用和外部法律费用的总和。运用这个公式(仅适用于核心业务在中国境外的企业),可以估算出外国石油企业在内部法律事务管理和外部法律服务方面的费用均在3亿和6亿多美元之间,约占总收入的0.20%-0.25%。这虽然只是一个粗略的估算,实际数额可能有所出入。但不论实际数额是多少,外国石油企业显然在这方面不吝投入。

  目前还没有关于中国石油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预算方面的数据公布,但观察证据使我们有理由认为,中国石油企业在这方面的投资不论绝对数额还是占总收入的比例都远远低于外国同行。

  制度与股价

  只要中国石油企业的收购对象限于较不发达国家的资源,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就有可能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但仍比业务仅在国内高)。但由于与较发达国家(如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欧洲国家)石油企业的合作不断增加,特别是投资或收购位于上述较发达国家的外国石油企业之后,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必将急剧增加。

  总体来说,虽然现在有些中国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已着手建设自己的法律风险管理体制,但与其国际同行的水平还相差甚远。

  由于大型中国石油企业均在国外上市,上述法律问题还可能对上市公司的

股票价格发生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上述几家大型石油公司中的任何一家出现严重法律问题,都可能对中国的能源供应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打击。

  当前,中国石油企业必须尽快搭建和发展国际水准的公司法律资源和合规体制,特别是建设适当的法律事务管理基础设施(包括资料数据库、格式文件、查对清单、培训计划、审计队伍等等),通过法律实务培训计划和相关职业发展激励机制,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公司法律人员,并为公司所有的关键业务部门建立全面、严格的合规体制。

  目前在中国大型企业集团中盛行的,不同级别法律部门交叉管理各自法律风险的传统模式,既增加了成本又隐藏甚至提升着风险。因此,企业应当对知识产权、证券监管、国际交易、投资、争议解决、劳动法合规等主要法律事项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所有公司法律顾问遵循独立的逐级问责制度,最终对总部的总法律顾问负责。另外,还可在外部专家的协助下,设立由总部和主要子公司的内部法律和非法律人员组成的专项小组,集中处理某些主要的法律风险问题。

  (作者系路伟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主任合伙人,全文有删节,标题为编辑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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