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月14日消息,江苏银保监局近日公布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建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存在房地产开发贷款受托支付管理不力的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建湖支行存在违规办理贴现业务形成垫款的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存在违规办理贴现业务形成垫款的行为。
戴挺对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建湖支行违规办理贴现业务形成垫款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高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违规办理贴现业务形成垫款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江苏银保监局决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建湖支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戴挺被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高刚被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张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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