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缝)

转自:光明日报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来君:原告安徽睿思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海涛:原告深圳市麦凯莱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建:原告翟玉娟、乔永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金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勇:原告李晓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德贤:原告崔节永诉你运输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晶鑫高科玻璃有限公司、袁威、袁春天、袁其仙: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皖0304执824号],由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向你们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雪芳:原告鹿金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自贡仲裁委员会公告

  明祥春、张昭明: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杨俊才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仲裁(2022)民字第330号改期开庭通知书、自仲裁(2022)民决字第330-1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改期开庭时间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自贡市司法局3楼301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银川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申请人郝娜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2022)银仲字第631号】一案,本会已依法审结。仲裁庭作出(2022)银仲字第631号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申请人郝娜装修款46000元。本案仲裁费4958元,由申请人郝娜负担3223元,被申请人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负担1735元。申请人郝娜已预交的仲裁费不予退还,由被申请人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北京蓝海星空装饰有限公司负担的仲裁费连同上述裁决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郝娜。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D区2层204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泽润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辽宁鼎丰门窗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泽润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3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小鸣:原告张元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陕西泽修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蚌埠依爱消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3)皖0304民初1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传虎:原告蚌埠市高新区大兴包装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伟建:原告程要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皖0304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本柱:原告李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皖0304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标:原告杨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利云:原告李守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仁喜、赵夕艳:原告蚌埠皖投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皖0304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兵、王涛:原告何忠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皖0304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运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智民:本会受理申请人运城市鸿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运仲裁字第58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遗失声明:福州世代皇潮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1110072886)、财务章(编码:3501110072887)、法定代表人(赵生春)私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源丰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131003152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明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看购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本委受理郑垲煜诉你、深圳看购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北京恭汇得福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629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人民币6492.4元等。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唯思创科(天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郭钰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446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6月15日9时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眉山市信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明芬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622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华澳建科集团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张青青诉你和深圳尚美宅品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365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张青青撤回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天津百特荣达制罐有限公司:因你单位未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的要求进行整改,且你单位未对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告知书([津南]劳监罚告字[2023]第002号)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南]劳监罚字[2023]第002号),主要内容如下:你单位未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津南]劳监改字[2022]第104号)要求为职工李美美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61234.38元(人民币陆万壹仟贰佰叁拾肆元叁角捌分)的行政处罚。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后,你单位应于十五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9号,电话:022-8946996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康永金:原告李玉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781民初14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康永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李玉华支付货款130000元及利息(从2021年12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1504元,由被告康永金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元贵:原告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36000元以及利息和罚息,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截止2023年3月2日,拖欠利息、罚息为95475.52元,拖欠本息合计131476.52元),在期限内的利息,从2002年12月26日至2003年12月26日,按月息6.63‰计算,逾期后的利息,即从2003年12月24日至实际还清日止,以拖欠36000元本金为基数,按月息9.945‰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本案如公告,公告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裁定书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裁判。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睿:原告陈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玲:原告江油市九〇三医院诉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聚润硅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谢增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与你公司、谢增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公司及个人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及个人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82民初61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及个人在本公告发出的30日内至本院三龙法庭领取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大连林原熔炼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程玉柱:本院受理原告辽宁营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大连林原熔炼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租赁费12万元及逾期利息(按照千分之二计算,从每笔逾期之日起累积计算至给付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从乙方设备使用场地到甲方沈阳市浑南新区每公里15元运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3.请求判令被告程玉柱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被告承担。定于2023年月6月13日9点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云海淘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奥斯丹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铁岭青匆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2023)辽0192民初3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6月20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省乐拍拍卖有限公司、西海岸(山东)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梁晓琳、黄嘉乐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2〕2639、2640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裁决,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广州市越秀区龙藏街15号领取穗越劳人仲案〔2022〕2639、2640号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仲裁裁决如下:2639号(梁晓琳):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8月至11月10日期间工资共28626.47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640号(黄嘉乐):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方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元气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淮南市玥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谢艺贤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3〕59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等材料。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一、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2022年6、7月工资6500元及2022年11月工资7000元,合计13500元;二、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违法解除与申请人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500元。现将申请人的上述仲裁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书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五个工作日前。本案定于2023年6月26日14时30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运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孙红芳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3]16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第二工业区大岗路3号凤凰派出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林志杰(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田桃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3]13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6月15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凤凰派出庭二庭开庭审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第二工业区大岗路3号,电话:0755-23195941)。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红岭荟运输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宇、周航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1663号、166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对两案按两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5楼508(松岗兆禾里旁)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易尚远维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汤游诉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3】84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共同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91376.16元)。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楼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光宇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洪伟、卢春佩、樊斌诉你们(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218、227、228号),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6月13日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鼎鼎大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本委已受理李静生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3】108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云鹰飞将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肖津津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3】8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如下款项共计人民币61157.75元:1、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工资18589.69元;2、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7605元;3、律师费4963.06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5楼508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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