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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实行一个税收特免政策,从现在起过去的事既往不咎。----张维迎
  历史是不能清算的,也不可能漂白,要想清除一切原罪,就好比是要将木炭洗白。因此,政治家们应高瞻远瞩,在适当的时候甚至可以施以“收入大赦”也许会是明智的选择。
 

  原罪----(Original sin)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 >>详细

  “富人的原罪”----指的是民营企业家或富豪们财富来源的合法性问题。针对民营企业在资产来源及权益上与国有资产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著名经济学者郎咸平把其中利用国家资源迅速进行财富积累的行为称为民企的“原罪”。  

  财富积累时期的“原罪”,重重地压在富人的心头。 
  柳传志曾坦言,联想曾经赖过账、走过私,“如果不做,当时的情况就没法活”;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承认自己曾经“骗过人”,卖过没有用的软件;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也承认,新希望饲料产品供不应求的时候,某省区负责销售的总经理就用了一些高水分的玉米,赚了500万昧心钱,重庆力帆集团的董事长尹明善曾诚惶诚恐地说,自己对普通工人抱有深深的负罪感,整日如芒刺在背。而江苏的一位富翁则在每个礼拜天都要沐浴更衣,面壁思过…… >>全文
    [有些富人 有些不安]  [富人沦为边缘人群?]  [发表评论]

关于中国富人们财富积累中存在的“原罪现象”,您赞成以下哪种观点?
税收特赦,过去事既往不咎
如非法得来,必须追查到底
部分赦免,补税后不予惩罚
运用中国智慧寻求更好办法
  韩强:“原罪”是个模糊的概念
  从唯物主义观念看,人的观念、行为是后天形成的,不能做先天判断。既然应用到任何人身上都不合适,应用到富人身上就更不合适,一部分人从它发财的那一天开始就有罪,另一部分人没有发财就没罪。这不符合人人平等的观念。>> [全文]  >> [发表评论     王志纲:富人榜体现了酒场规则
  资本的原罪肯定是有的,没有原罪,很多老板的原始积累无法完成。富人都会经历三个阶段。首先是奸商阶段。俗话说,无奸不商。这里的“奸”不一定是贬义,也指商人特有的精明。但这句话说明了商人作为经济动物的属性。>> [全文]  >> [发表评论]
  现在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民营企业家或富豪们是否有“原罪”以及“原罪”的多少,而在于民营企业家在其掘取“第一桶金”时,为什么会犯下“原罪”?换言之,民营企业家的“原罪”是基于人性的一种普遍现象还是中国这个转型社会的一个特有现象?如果是后者,又是谁制造了民营企业家的“原罪”?  >> [民营企业家的原罪是谁之过?]  >> [发表评论]
  中国的不少富豪之所以能够一夜暴富,并非仅仅在于他们的违法乱纪经营,也并非在于他们本性的原罪,而是在于他们利用我们制度本身的不完全性或缺陷,进行钱权交易。因此,我们对这些问题的清查及改革,其实质就在于完善制度安排,杜绝钱权交易的可能与机会。不从这里入手,不仅中国的富豪无法从原罪中走出,也难以遏止国内高官之腐败。

  富人如何从“原罪”中走出  >> [发表评论] 
  巴金呼吁“文革”中的人要集体忏悔。而笔者认为,转轨时期的中国人同样要忏悔。试问,在转轨的整体性混乱与无序中,谁的双手是完完全全干干净净的?
  在转轨过程中,中国上演的好比是一场“囚徒困境”式博弈的大戏:你使坏只是因为别人在使坏,别人先坏是因为怕你会使坏。你的高尚可能成为你的墓志铭,你的超前反使你成为“革命先烈”。你又如何能有机会笑到最后笑得最好?
  
转轨富豪等于问题富豪?  >> [发表评论]
  对于民营资本原罪及解决之道,专家们有三种观点:一为特赦说。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主张,政府可考虑实行一个税收特免政策,过去的事既往不咎,从现在起,再有任何人偷税漏税就更加严厉地惩罚。另一为清算说。中国人民大学当代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杨德明教授认为,如果资本的积累是以非法的手段得来的,其实就是腐败,这是不允许的,必须要追查到底,这个原则必须坚持。第三为淡化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樊刚主张客观看待资本原罪。他认为,就德国的做法而言,对那部分有原罪的资金进行了赦免,但不是全部赦免,主要是给予机会补交税款,但不予惩罚。>> [关于第一桶金的罪与罚  [发表评论]
  不可否认,出事的富翁中,有的自身品质就有问题,在转轨时期不择手段掠夺财富;而有的人则是对社会贡献很大的实业家,由于市场规则不完善所存在的缺陷和“潜规则”导致他们“落马”。>> [刘纪鹏谈:剃刀边缘的富人  [发表评论]
赞成:

  张维迎:应实施“税收特赦”政策
  过去的事很多是由历史条件造成的,实行无限期追溯的税收制度,从长远看是不利的,应对企业家实施“税收特赦政策”。

    魏加宁:在有原则配套措施的前提下大赦
    作为不成熟的观点,我在看法上基本同意“淡化派”的分析,但是政策主张上可能更接近“大赦派”的主张。
  富人“小辫儿”揪到何时?
  对企业家实施“税收特赦”:现在实行无限期的追溯税收制度,可以说是不利的,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家惶惶不可终日,他们不仅想方设法在国外办绿卡,而且还在把资金转往国外。

    民营企业家有没有“原罪”
    我们并不赞成用“原罪”来定义民营企业家的“第一桶金”,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冲破了旧体制的束缚。

反对: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德明:资本原罪要彻底清算
  资本原罪跟腐败有密切关系,如果偷税漏税都可以既往不咎的话,那就不用反腐败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应服务于转轨
  不能光让某一部分人吃饱,更不能让老实的人吃亏,越不老实的人越占便宜,这样只能让人越来越不老实。至于如果实施这项政策,那以前老老实实交了税的人怎么办?
  政府官员:不会“清查” 也别指望“赦免”
  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称采取“税收特赦”可能性很小。
    如果对一些民营企业家或者所谓富人采取既往不咎的税收政策,这不仅是公平与否的问题,也牵涉到法律问题。
  
普通百姓:还赦富人?穷人咋办?
  不采取措施对富人加大税收监管制度,反而对他们的过去实行“特赦”,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对广大不富裕的人更是不公平

  我们应该承认,纠缠在那个“先富起来”群体身上的种种说不清的是与非,并非完全是个人问题,制度缺陷、法律缺席、道德与文化的乏力等社会硬件软件的不合格,也许才是最根本的原因。我们是不是应该把所有责任都让他们个人承担?这样做是否真的就是公平?在追求公正时我们是不是应该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现有财富的补偿机制上,而不是去摧毁已有的财富?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历史是不能清算的,也不可能漂白,要想清除一切原罪,就好比是要将木炭洗白!将富豪们置于公平的规则和环境下,社会才会给富人一个宽松的环境。……>>全部 [发表评论]
您认为造成富人“原罪”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
社会历史遗留问题
法律制度缺陷
个人道德问题
说不清楚
  他们从哪里来?他们都做了些什么?他们何以走到今天?他们能带给我们什么?
  他们盼望什么?他们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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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富人》系列之一:百位精英身世揭底    新浪财经观察第一期:《人民币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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