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应实施“税收特赦”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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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 08:51 新经济 | ||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 应实施“税收特赦”政策 过去的事很多是由历史条件造成的,实行无限期追溯的税收制度,从长远来看是不利的,应对企业家实施“税收特赦政策”。现在实行无限期追溯的税收制度,从建设小康社会 政府是不是可以考虑实行一个税收特免政策?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过去的事既往不咎,因为过去的事很多是由历史条件造成的,如果我们想要所有的企业都按照单纯的税率交税的话,没有几个企业可以生存下来,所以能不能从现在开始,再有任何人敢偷税漏税就更加严厉地惩罚,这样企业家就能够放下思想包袱,从现在开始,大胆地为国家做贡献,为国家纳税。中国的企业家是愿意交税的,应该找到一个双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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