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百姓:还赦富人?穷人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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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 17:3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普通百姓:还赦富人?穷人咋办! 对于富人纳税的问题,普通百姓有自己看法,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许师傅与记者一聊到富人交税的问题,嗓门立即就大了起来:“他们发起来的时候,哪个不偷税漏税?你别看我现在开出租,我还当了6年食品厂的厂长呢!不偷税漏税哪有钱赚?” “就以食品这个行业来讲吧,食品的利润是100%-300%,利润够高了吧,但不偷税漏税根本就没钱赚,除了税以外,各种各样的费能把你活活整垮。” 他给记者算了笔账,“我那小厂一个月销售收入大概是100多万元,毛利润大概是40多万,水费、电费、油费、房租费、员工的工资等等就得刨去近20万元,此外,企业管理费用少不了,到外面跑供销的开支、吃喝请送又是一块,还有食品的储藏、保鲜、运输等总共又要10万块,另外,进入超市、商场还要进场费,搞促销什么的费用都得厂家掏,此外还要给商场管理员‘返点’,2-3个点就相当于要扣除你纯利润的2-3%,这又要6、7万元,所有这些都除去后,另外还得交17%的增值税,还有其他的税等等,你说还能挣什么钱?最后只能动税收的脑子。” 许师傅笑着说,“我可不是说我过去偷过税啊,我那小厂是国营企业,不偷税,我说的是那些干个体的,黑着呢。他们不是谁偷了,而是应该问谁没偷?有哪一个不偷税漏税的啊?” “是啊,现在很多人是发了,富了,有的还成了大款,但这些富人以前没偷过税,谁信啊?现在如果对他们以前犯的事实行‘税收赦免’的话,这能说得过去吗?不合理,真的不合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访者表示,现在是20%的人占有国内80%的存款,而这些积累又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转轨时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这点人人会说,但这种不规范是否也蕴含了财富积累的不规范呢? 他说,既然有些财富是不规范得来的,为什么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呢?原因很简单,一些既得利益者不想调整,因为一调整就可能会牵出很多问题来,所以他们现在不但不愿过多地提及过去,而且正千方百计地在为过去通过“寻租”、偷税漏税、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积累起来的财富,寻找法律的落脚点,寻找合法的外衣。 现在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采取措施对富人加大税收监管制度,反而对他们的过去实行“特赦”政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对广大不富裕的人来说更是不公平的,如果真要听听老百姓和意见,现在下岗职工有的是,你不妨问问他们去。 一位姓马的下岗职工一听记者这么说就嚷开了:“我还想交税呢,不蒙您,我真想交税,可我连交税的资格都没有啊。” “原来在厂子里当钳工,我还是个劳动模范呢,为国奋斗几十年,最后怎么样?连看个感冒都不敢上医院,现在年纪也40好几了,还能怎么着?你说老实人怎么就这么亏呢?那好事尽往有钱人头上砸,这公平吗?他以前偷这漏那发起来了,你不但不查他,还要搞什么‘税收赦免’,这合理吗?富的若再免,那岂不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咱穷人还活不活啊?” 在冲浪论坛上,一位署名高天的网民发了一篇名为“改革的成本”的帖子,有几句是这样写的:中国改革已经进入中期攻坚阶段,继续发展需要调整社会利益格局,坚决打击腐败,控制两极分化,改革原则是,让改革收益者承担改革成本——可以实行实名财产登记制度,包括存款、股票和不动产等,自己的财产自己举证,证据不足一律没收,用来抵消银行呆账或建立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誉记录制度,重新核发身份证以后,一律实行实名财产制度,在此基础上实行高额累进的所得税和遗产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 这位网民提出的财产举证及没收财产制度也许太失偏颇,但西方广泛实行的财产及税收实名制度,对中国未必没有借鉴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钱晟就曾指出,财产申报制是纳税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中国却变成了一个廉政制度,目前只有处级干部填报,而在国外,几乎所有公民都要申报财产。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说,“在美国,歌星杰克逊缴了多少税,老百姓都知道,在中国,老百姓也知道歌星毛阿敏曾栽在税上,但她纳税的数字谁也说不清。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中,排第一位的是工薪阶层,第二位是在中国的外国人,第三才是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等,最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差不多世界最低。” 胡鞍钢认为,在许多征税办法上,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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