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吉林模式突围东北金融毒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02:59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永刚 魏华/长春 北京报道

  前后历经近一年“吹胡子瞪眼拍桌子”的艰苦谈判,吉林省政府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终于握手言欢—在国内率先尝试合作处置国有改制企业不良资产的新模式。

  双方的这次合作之所以受到外界高度关注,是因为这次联手探索可能会成为振兴东北大战略中至关重要的突破。

  被称为“共和国长子”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历经近3年的振兴战略之后,目前遭遇的最大难题就是金融问题,而金融问题中不良资产如何处置又是重中之重。

  吉林省省长王珉,在去年上任伊始的一次当地金融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上就指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需要金融业“领跑”,而关键在于如何高效的处置不良资产。

  “振兴东北必须不良资产处置先行”,自去年开始,这一声音得到了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赞同。

  事实上,如今东北地区依然是全国不良资产最高的地区之一,其“真实不良资产情况并不乐观”。《中国经济周刊》从国家振兴东北办获得的数据显示,东北三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平均不良资产率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资产管理公司待处理的不良资产平均处置率为72%。以经济总量最小的吉林省为例,2005年该省改制的816户企业尚有180亿元债务没有化解。

  业内甚至流传说,“东北需要核销的不良贷款达一千多亿元”。而目前全国每年用来核销不良贷款的总额却仅有500亿元,即使将这些指标全部用在东北,也是远远不够。

  吉林、辽宁等省份也为此前往重庆考察、取经,将希望寄托于不良资产处置的“重庆模式”,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拷贝无一成功”。

  面对如此无奈,吉林省政府联合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今年7月率先推出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府合作处置不良资产的“吉林模式”。

  这一模式能否成为化解东北振兴中的金融“毒瘤”—不良资产的一剂良方?

  “吉林模式”首现

  7月份,不良资产处置的“吉林模式”横空出世。

  吉林省政府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经过近一年的艰苦谈判,终于达成协议—联手在国内率先尝试合作处置国有改制企业不良资产的新模式。

  此前,因为“水土不服”,吉林方面放弃了“整体打包回购”的“重庆模式”。

  不过,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负责人过于强调不良资产形成的历史原因,仍希望甚至坚持不良资产应该“免债”,因此某些地市至今不愿意参与到“吉林模式”中来。

  全国首创不良资产处置新模式——“政企合作”

  《中国经济周刊》独家获悉,吉林省政府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就合作处置吉林省国有改制企业不良资产的谈判,目前不仅已经达成协议,而且该协议草拟文本也已敲定,近期将正式和各地市签定具体的操作协议。

  “谈判过程很是艰辛,瞪眼拍桌子的事情就更多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总经理冯然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吉林模式”的出世并非一帆风顺。

  但艰难、辛苦之后,换来的结果也是令人兴奋的:此次政企合作处置不良资产尚属全国首例,双方寄希望于这样的合作来推进资产公司在今后运用市场化手段处置商业化收购资产。

  据了解,吉林省政府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达成“合作委托处置”不良资产意向的金额为130亿元,其中,长春市占有16亿。

  冯然对《中国经济周刊》介绍了处置的具体方法,“我们和吉林省政府首先组成一个处置审查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权力是筛选改制企业的具体债权情况,然后将企业债权委托给各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处置,各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在政府的监督下对所有改制企业进行逐户处置。

  协议规定,政府预先支付给东方公司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在预付款比例内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回收的资金主要归还地方政府,超过比例以外的回收资金将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按相应的比例分成。

  这种合作方式的主要特点在于,政府也直接参与了处置不良资产。既可以结合改制使不良资产的回收作到最大化,也可以防止新的逃废债务行为。

  “目前虽然模式的初步框架已经搭建好了,但能走多远,能不能走好自己心里也没底。”冯然坦率的说。

  也曾“西去取经”—“重庆模式”在吉林水土不服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此前,吉林省也曾试图参照过“重庆模式”的“打包回购”方式,但由于政策、价格等因素影响,“重庆模式”在吉林显得水土不服。

  吉林省的国企改革一直“非常困难”。

  记者从吉林省银监局了解到,截止2005年,吉林816户国有工业企业改制成功,涉及账面资产928亿元、负债76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2.1%,其中金融债务为309.58亿元。涉及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的金额为132.5亿元。

  2005年5月,吉林省政府成立了化解改制企业金融债务的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国资委及九个地、市(州)搭建十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改制企业债务处置的平台。

  吉林省财政专项拨付4.9亿元资本金。拟由各市(州)将企业债务逐一打包回购,原则是“坚持整体打包回购,凡是816户在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债务的企业,都要打在包内,整包出售,整包回购”。

  按照原定计划,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回购24.8亿元债务,但“我们的报价和他们的要价差距太大。”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位人士透露说。

  在他看来,其中首要原因还在于资产质量太差,“如果直接从银行接手,资产可能有优有劣;但经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转手到我们这里的,则全是劣质资产。”特别是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第二次商业性收购的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价格和政府能够接受的价格有一定的差距。

  迄今为止,辽宁、吉林等地区都曾纷纷前往重庆考察“重庆模式”,但“没有一家成功拷贝。”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一位官员则认为,“重庆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国务院批准了重庆与中国工商银行之间的削债安排。目前全国这么做的只有天津和重庆两市。“地方政府和工行双方都卸掉了包袱,而损失则由中央财政承担了。”

  “整体打包价格怎么确定,是整个债务处置的最核心问题,目前双方都还没有找到很好的方法。”吉林省化解改制企业金融债务领导小组一位成员说。

  “政企合作”的难题和风险

  —国有改制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是否理应免费,双方的收购成本和改革成本能否收回?

  半年之后,也是2005年10月,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一行和吉林省政府进行了一次商讨,“那次,基本确定了合作处置的方式和方法”冯然说,“漫长的谈判才由此开始”。

  合作处置方式刚出来的时候,包括政府在内的很多官员都不同意,大多数人认为处置国有改制企业的债务理应免费。

  “这当中主要的矛盾点就是对不良资产的认识不同。”冯然说,资产管理公司是为了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回收,以减少金融债权的损失,而地方政府考虑更多的则是如何安置企业下岗职工,地方政府的官员甚至多次带头来为企业说情“免债”。

  冯然说,很多人认为资产管理公司就是“讨债公司”;不良资产“有价无市”;不良资产被剥离之后债务人的债务就可以得到豁免等等,这些看法实际上正是表露出东北地区金融环境差的根本所在。

  吉林省政府的“合作处置”思路是:双方“暂不谈价格”,而是根据资产包内每个企业的状况,共同进行评估,客观的对每户债务人进行处置。

  在地方政府看来,地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处置企业债务的优势在于,它有政府赋予的筹集改革成本、调整企业产业结构、重新配置资源的职能;它还可以调整土地用途,这已成为支付改革成本的主要来源之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比较单一,抵押的土地只是一个债权回购的保证形式,并没有处置权和所有权。”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助理总经理刘扩承认。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是,目前无法预期最后的处置结果,能不能达到其收购成本还很难说;地方政府的风险是,将来处置结果如何?能不能收回?改革成本最终需要多少?都无法估计。”

  “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负责人对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还存在误区,所以直到现在仍然有个别地市不愿意参与到合作处置的模式中来。”冯然坦言。

  该模式的操作构架是:先由地方政府指令当地国有企业集团将银行债务分门别类打包,然后由本地国资委下属企业与银行(或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谈判,同时争取国家特殊政策,并用现金按一定打折收购率从银行手中买下这些不良资产包。

  这一模式的关键点是,市政府得到国务院特批以20%左右的回购率,对当地国有企业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务本息进行打折回购。

  2004年,重庆市首次采取这种模式,由当地国资委以自己属下一家注册资本为10亿元的资产管理公司(渝富公司)为操作平台,用国家开发银行的17亿元贷款,从工行手中回购了重庆市117家企业的80.1亿元的工行债务,让这些企业的土地、房产、设备得以解押。

  重庆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 ,重庆市通过以上操作,在去年,665户企业在工商银行150亿元的不良债务处置完成,使得这些企业整体的资产负债率下降了10%,而重庆工商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也从2004年的26%下降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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