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广东人大代表:电子眼测速罚款应一律上缴财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21:3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我们曾经多次报道了广东境内道路上电子眼林立,一些司机发现,其中不少电子眼存在着以罚代管,带“病”工作及罚款不公开等多种情况。去年年底,广东治理公路三乱督查队就宣布,违规使用电子眼已经成为广东公路“三乱”的一种新形式,正在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上,电子眼测速问题也成为代表们讨论的焦点。

  有人大代表就指出,电子眼隐蔽测速就如同钓鱼时“诱鱼上钩”。

  李德锋(广东省人大代表)说:“我们的目的是预防,而不是隐蔽地引人上钩,引人上钩就是引人犯罪,引人超速。”

  代表们建议,要有一个统一的电子眼安装使用规范,并清查处理目前一些不规范的测速仪。2月3号,广东省公安厅通报全省交警部门:今后流动测速,民警一定要在现场;如民警离开,必须停止测速工作;测速设备不允许加装有伪装嫌疑的防护装置。但有代表指出,这样做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李德锋(广东省

人大代表)说:“要把电子眼安装和拆除的费用申报给省财政 ,还应该把罚款的资金统一在省里面,省财政有一个专门的帐户,收完之后再由省统一安排使用,以后电子眼安装使用都要经过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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