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地将适时开征燃油附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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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2:59 第一财经日报 | |||||||||
广州尚不准备提高燃油附加费 本报记者 熊剑锋 通讯员 高诒茜 发自广州 为化解油价上涨给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压力,广东省物价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适时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并结合本地实际,加紧研究建立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通知还要求,广东省各地已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但开征标准不足以消化油价上涨因素的,可适当提高燃油附加费的开征标准。 此前,广州已于去年11月15日起开征每次1元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广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尚无提高燃油附加费的计划,应对油价上涨的具体措施还在研究中。 此外,通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清理整顿对出租车的各类收费,切实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防止出租车经营企业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通过清理整顿,企业向司机收取的费用水平要有所下降。 关于城市公共交通,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价格监管,对油价上涨增加的营运成本,应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补贴。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路客运价格,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运价调整化解油价上涨带来的压力。 至于今后是否会通过调整公路客运基价以应对油价上涨,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油价上涨幅度和全省公路客运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