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并背后的博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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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12:31 《法人》 | |||||||||
十三年来,关于两税合并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息过。在税制改革过程中,部门利益、地方利益、集团利益等各种不同利益主体围绕税改所做的博弈,似乎注定了改革的艰难 文/本刊记者 纪亮 “两会”期间,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税率即“两税合一”的话题再次被热议。
加入WTO后的中国,正在一步步向外资洞开巨大的中国市场,而外资企业却依然享受着更低的税收成本与中国的本土企业在市场上竞争。面对自己的市场,现在中国的银行有十几万亿人民币储蓄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而总额已经超过3万亿人民币、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外资则夺走了中国企业大量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数额极其巨大的中国企业的资金先通过其他渠道“走出去”,然后再以外资身份回到中国投资设厂。在我国已处于入世后过渡时期的今天,“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已经成了当务之急。 2005年中国税收增量超过5000亿元,加之增值税转型改革已在东北启动,下一步势必推向全国。如与企业所得税的并轨并行推出,正好对外资企业税负发生“一增一减”的效应,有利于平稳施行改革。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目前已经是两税合并的绝佳时期。 然而,十三年来,关于两税合并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息过。在税制改革过程中,部门利益、地方利益、集团利益等各种不同利益主体围绕税改所作的博弈,似乎注定了改革的艰难。 商务部VS财政部 关于两税合并已经在各界达成了共识,但具体实施时间问题却一直争议不断。商务部与财政部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商务部认为,两税合并是势在必行的事情,但是鉴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应该给予外资企业一个5至1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过渡期,这样才能保证外商投资的稳定性,避免出现大规模撤资。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强调,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其政策和宗旨应该是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利用外资的政策也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目的制定和实施的。现阶段我国相对劳动力成本在上升,资源又短缺,在没有相对稳定的、可靠的替代政策的情况下,应该保持吸引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他表示,第一,给外商投资企业一定的优惠并不违反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第二,当前世界经济正处在新一轮产业转移过程当中,能不能抓住这个新的产业调整的机遇,对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第三,以优惠的政策吸引外商投资,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不仅是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也是这样。我们的周边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现在我们的优惠政策与周边国家以及其他不少国家相比,优势并不明显,仅靠市场规模、劳动力成本等比较优势,难以在吸引外资的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财政部方面显然不认同这种观点,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已经数次提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已经势在必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也曾公开表述,“两税合并已经迫在眉睫”。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孙钢向《法人》分析,商务部由于担心引资不利、造成外资撤退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则是出于整体环境的考虑。这都是宏观的立场的出发点。问题的关键就是税制合理化和科学化与部门利益之间的博弈。 2006年政协会议民建中央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而财政部与商务部主导多年的并税僵局很可能被打破。在这场部门博弈中,看似财政部站得了先机。但不可忽视的是,尽管人大已经将企业所得税立法提上日程,可最早出台最少还有三年的时间,再加上承诺给予外资企业的五年左右的缓冲期,很难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内外有别 根据民建中央的调查显示,内外资企业在两税合并面前持完全相反的态度。甚至外资企业之间也存在着需求的差异。 《法人》从民建中央了解到,来自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企业反对统一两税态度坚决,他们认为,税收作为吸引其投资的重要手段,如果朝令夕改、没有稳定政策,很难保证投资者信心。而港、澳、台及东南亚周边地区的外商则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已经完全具备了与国内企业平等竞争的实力,不需要再享受税收政策上的“超国民待遇”,但对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需要给予更多的优惠及更长的过渡期,以示区别对待。内资企业的态度极为一致,在饱受了多年的非国民待遇之后,他们迫切的需要用统一的税制来促进自身发展。“条件成熟了,为什么不给我们公平?”一家民营企业老总如是说。 商务部研究院马宇认为,两税合并并不会解决不公平的问题。现在外资企业在国内同样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国的投资环境仍然存在很大缺陷,对外资企业的不公平待遇很多,给予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实际上是对他们的一种弥补,也是为了矫正对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优惠待遇所造成的不公平。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办法教研室主任顾海兵对现存的差别待遇持反对态度,他表示,两税统一首先要从制度层面来观察。中国要建设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制度建设,制度建设里面最重要的是公民待遇。任何超公民待遇的制度,都是对另一部分公民的极大的歧视。内资企业税赋比较高,实际上是受到歧视,外资企业却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如果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说,两税统一是必然的,而且也是正确的。 就目前现状来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存在着巨大差距,内资企业实际税负高达23%,而外资企业实际税负不到11%,内资企业的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日益壮大的民营企业在这方面的呼声尤为高涨。中企划资产评估公司总裁权忠光告诉《法人》,他们一方面受到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外资的排挤,同时也被在国家襁褓中国有企业的垄断压得喘不过气来,如果不尽快调整现行的税制,“企业发展必定要陷入瓶颈”。 此外,地方政府对两税合并也极为关注,青岛市发改委一位工作人员向《法人》表示了担忧:“取消对外资的税制优惠,势必会引起外资投资规模的减退”。而在全国持有相同观点的地方政府不在少数。有学者表示,地区利益也是两税合并中必须顾及利益群体,必须要找到平衡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经济学家认为,一直以来,在面临诸如税率改革等公共经济决策时,相关的政府管理机构总是想人之所想,替那些利益相关者做决断。然而,这样的决策过程尽管效率较高,但未必科学。从更长期来看,公共决策的决定必然通过利益主体的充分博弈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