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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案: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12:17 《法人》

  业内人士分析,正准备上市的中行,主动向外界披露银行案件治理情况,无疑是希望投资者了解中行风险控制的能力,为其上市“加分”

  文/本刊记者 纪亮

  2006年的夏天中行很可能迈出历史性的一步,据中银香港一位高级经济研究员透露,
今年6月,中国银行将在香港上市,继建设银行后,在香港发行H股。

  然而问题却在一直困扰着中行,在中行上市前的最关键时刻,频发的金融大案让人们开始质疑中行上市后能否避免同类案件的继续发生、是否能够维护股东们的权益。来自哈尔滨的全国政协委员田在玮告诉《法人》:“现有的问题如果继续得不到解决,一旦中行上市,会引起股东们的恐慌。当所有数据向股民披露的时候,中行必将损失巨大!”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则称,中行接受的监管面较大,中行是国有银行中惟一一家同时具有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业务的银行,要同时接受银、证、保三家监管机构的监管;同时,中行海外分支机构遍布世界26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分支机构还要接受东道国监管机构的监管。中行同时面对海内外众多监管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被及时察觉并曝光。他同时表示,“中行会主动向公众披露案件,因为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

  业内人士分析,正准备上市的中行,主动向外界披露银行案件治理情况,无疑是希望投资者了解中行风险控制的能力,为其上市“加分”。银河

证券一位市场分析师对《法人》表示了担忧:“大案频发的中行在上市前夕容不得半点马虎,但目前是否是‘黎明前的黑暗’,绝不能等到上市后再去考证。“

  “106特大金融诈骗系列案件”

  2005年1月爆出的黑龙江中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携款潜逃案被公安系统称为“106特大金融诈骗系列案件”。2006年3月8日,该案首个刑事被告、高山的司机刘静站到了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他被起诉涉嫌票据诈骗犯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犯罪三项罪名。不成想刘静当庭翻供,否认前两项指控。使得高山案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05年1月4日,中行河松街支行客户——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到中行河松街支行对账,发现账户上2.9亿元金额不知去向;同时,东北高速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亦发现其在河松街支行的530万元资金不翼而飞。在东北高速对账发现问题后,中行向河松街支行的各企业客户都发出了通知,要求前往银行对账。在这次查账中,辰能公司存于中行河松街支行的资金约3.2亿元去向不明。同样遭遇的还有黑龙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单位。总计金额高达10亿元。据悉,2005年1月11日,东北高速就一纸诉状递到吉林高院,要求河松街中行支付2.9397亿元的存款本金及利息。

  该案件发生后,中国银行总行的初步判断是:此案是一起涉嫌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件,涉及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家企业的数亿元款项。这“数家企业”和“数亿元”大概包括: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3.2亿元、东北高速的3.23亿元、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1.8亿元等。

  根据哈尔滨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不难看出高山案主要资金流向:先由高山通过关系把这些客户的资金存在中行河松街支行账户,并下设小的分支账户;然后高山再将这些资金以汇票和借款等形式挪作他用;当储户需要资金的时候,高山则用自己伪造的汇票以稳住客户,不让他们知道他们的资金已经被挪用。客户需要现金的时候,高山就用拆东补西的手法瞒天过海。

  事情行将败露之际高山携款潜逃加拿大,受害企业对中行的追讨存款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曾对高山案受害企业作过深入调研的政协委员田在玮向《法人》表示,中行在处理受害企业理赔问题的态度上,态度不够诚恳,很难想象“是一家即将海外上市的银行的所作所为。”不过中行发言人王兆文则认为,在权责尚不明确的情况下,中行也有可能是受害者,高山案对中行“影响是恶劣的,伤害是巨大的”。

  业内人士告诉《法人》,无论中行是否是受害者,其内部管理漏洞及风险应对机制是否能承受上市的巨大压力,都令人怀疑。高山案被曝光后,银监会曾指出,高山案暴露出部分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松弛、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处罚不严等诸多问题。种种信息表明,在高山案后,监管层已经将操作风险控制和监管提上日程。

  自我完善的独木桥?

  针对中国银行频发的案件给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中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坦言,频发的案件对中行伤害巨大,没有人比中行更能感到切肤之痛。银监会方面称,中国银行近期发生的案件金额巨大、损失严重,暴露了中国银行在经营性分支机构管理和控制方面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建设银行行长郭树清则表示,中行“高山案”应该不会影响中行上市的进程。他表示,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说明更迫切的需要加快改革。内部机制有问题,不完善,就需要通过改革来完善,增强内部的约束和控制机制。问题提早暴露出来,也是一件好事情。如果它不暴露,还在隐藏,可能时间更长,问题更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问题的暴露是必经之路。”

  “这确实反映出中行在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方面仍不健全,也与中行接受监管面较大及转轨过程中通常会暴露出较多问题有关。”面对媒体关于为何中行暴露的金融大案相较其它银行为多的问题时,王兆文如是说。

  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表示,“如果银行对于内控没有把握,就需要多做一些功课。”周小川称,大型商业银行要采取针对各种风险进行足额拨备的政策,由外部会计师监督,这些都要做到合乎国际标准。“如果中国银行能够承受就必须承担这些损失。”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教授指出,中国银行黑龙江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内外勾结诈骗案暴露了当前银行业内部操作风险防范上的一系列问题,各银行对内部操作风险的关注不够,类似中行票据案的高危事件屡有发生。他进一步向《法人》解释:“面临着上市‘大考’,出现问题并不可怕,这是自我完善的一个过程。”

  中行上市的日子已经日益临近,其自我完善改造的过程依然任务艰巨,避免更多的问题在上市后爆发,从已有的经验教训中不断积累,大案频发的2005年也许正是上市曙光出现前的最“黑暗”的时候。

  近年中国银行大案一览

  2002年初,中行纽约分行因违规经营被美国货币监理署和中国

人民银行分别罚款一千万美元,原中行行长王雪冰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双规”。

  2002年5月13日 中行开平支行40亿资金窃案 三任行长,九年作案,4.83亿美元。建国以来最大银行监守自盗案折射出中国商业银行界制度沉疴。

  2003年7月,中行副董事长、中银香港总裁刘金宝涉嫌经济犯罪而被免职。

  2004年8月3日,中银香港副总裁朱赤和丁燕生因涉嫌私分“小金库”被中行通知停职,随后被正式逮捕。

  2004年11月25日,中行储蓄所全体员工公款炒汇案:中国银行北京的一个储蓄所里从所长到储蓄员6名员工,在10个月内挪用了3000万公款炒汇。

  2005年1月,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发生巨额存款失窃案,东北高速、辰能公司等多家企业和单位的存款不翼而飞,犯罪嫌疑人中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出逃国外,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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