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从今年起,该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将执行最低限价制度,出让价格必须公开。相关文件称,除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以及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之外,其它项目用地可以按协议方式出让供应。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参照宗地评估价格协商确定。为防止协议出让土地中出现暗箱操作,成交价格必须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
近年来,山东以招、拍、挂形式出让土地的比例虽然有增长,但协议出让的比例仍较大。2005年,山东全省以招、拍、挂形式出让土地面积只占总出让面积的31%,但总收益占73%;协议出让的土地面积占近七成,但收益只占27%。(李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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