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始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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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02:12 第一财经日报 | |||||||||
头一批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为国企 本报记者 李攻 发自济南 《第一财经日报》近日从山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山东省企业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的规模将统一由原来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山东、天津、上海、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等8个省区市被列为2006年进行扩大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的新地区。 山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原来的企业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存在缺陷,一直实行混账管理的办法,也就是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个人账户因而成为空账。为缓解将来的财政支付压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山东决定逐步做实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 山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没有介绍该省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具体情况。但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发布的信息,全国范围内个人养老保险空账现象十分严重:大量已经退休或将要退休的职工的个人账户实际是空账。现在国家每年筹集的三四千亿元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都用于保证目前3600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发放。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作为“养老保险新规”的一部分,山东省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也作了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比例为20%。 另外,山东省将改革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将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 同时,《第一财经日报》从山东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山东将推进省属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经营开发服务类省属事业单位将首先改制为国有企业,与其他职工一样进入社会保险范围,而改制前未缴养老保险统筹的将视为已缴。 据了解,山东的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制为国企之后,将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改为国有企业基准日起,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改为企业前未启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另外,事业单位改制后,将按规定参加企业的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享受有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