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困局待解 期货业分类监管有待时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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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9: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令期货公司羡慕不已,然而,受限于目前法律 证券时报记者 秦利 六家期货公司获批赴香港设立子公司的消息令一些优势期货公司异常兴奋,监管层分类监管和扶优限劣的监管思路正在得以贯彻。
对于这样的好消息,六家期货公司却保持了相当的低调。对记者提出的获得此资格是否意味着公司获得了创新试点资格的问题,有关人士表示期货业还没有这种提法。令期货公司人士担心的事情是,由于受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即使期货公司像证券公司那样获得创新资格,期货公司可以获得的优惠政策也将非常有限,他们认为期货业真正的分类监管还有待时日。 期货公司困局待解 权威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国内期货经纪业各主要经营指标普遍下滑,全国183家期货经纪公司盈亏相抵后,共亏损2540万元,亏损面达54%,而2004年同期则为盈利1.1亿元。 统计显示,2005年,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11.2亿元,同比下降24.1%;资产总额200亿元,净资产总额6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7%和12.2%。 “期货公司的困境是因为期货公司同质化严重造成的,所有的公司只能做经纪业务,最后肯定会走向价格恶性竞争的层面,去年手续费收入下降了24%就是恶性竞争的结果。”深圳一期货公司负责告诉记者。 为了挖来客户,某些期货公司在降低手续费方面办法层出不穷,如对交易量大的客户实行手续费“包年、包月”,这造成整个期货市场70%的成交量所带来的手续费,只占手续费总收入的30%左右。据了解,2005年,期货经纪公司手续费率平均不到万分之一,如去年3季度深圳辖区公司整体手续费率仅为万分之零点六七,有的地区的期货公司收取的手续费甚至压低至万分之零点五。 期货分类监管难出台 证券公司实行的分类监管政策令期货公司艳羡不已,获得创新类试点的证券公司仅仅在创设权证一项业务上就获利丰厚,更不用说以后的融资融券业务了。多家期货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反映,期货公司的分类管理是解决目前期货公司困局的最好途径。 六家期货公司获批赴香港设立子公司的消息令期货公司为之一振,这被认为是监管层贯彻分类监管的一个信号。 “在港设立分支机构,更多的还是象征意义大一些,在港的分支机构真正实现盈利还不现实。就目前情况来分析,期货公司离真正的分类管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深圳一家期货公司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他认为,分类管理的困难之一在于确定分类管理资格标准困难较大。“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在业内争论很大,所以这个政策目前迟迟没有公布。” “另外一个问题是即使实现了分类监管,获得创新资格的期货公司也没有什么创新的业务可以做,因为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允许期货公司开展经纪业务以外的业务,实行分类监管,就要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据了解,中国期货市场目前惟一的法律———《期货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期货公司只能从事经纪业务,严格限制期货公司从事自营业务和委托理财。如果实行分类监管对优势公司放开业务范围的话,就需要对这个条例进行彻底的修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