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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1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8:04 证券时报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存款利息收入、买卖证券差价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如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将净收益进行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的确定原则: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千分之一。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还原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4、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

  1、计算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超过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

  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超过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 =(基金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价的千分之一)/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100%

  当超额收益率超过1%时,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收益分配。

  2、计算截至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的净收益,并根据前述原则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3、每基金份额的应分配收益为上述基金净收益乘以收益分配比例,计算基金收益分配金额,然后除以基金收益评价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额,保留小数点后3位,第4位舍去。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载明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的确定与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托管人复核,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乘以0.5%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该基金前一日资产净值乘以0.1%的托管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至(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认购费用

  (1)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照本招募说明书第六章第(七)条的规定,交纳一定的认购费用或佣金。

  (2)认购费用计算公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认购佣金和净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i(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

  (3)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认购费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2. 申购、赎回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照本招募说明书第十章第(六)条的规定,交纳一定的申购、赎回佣金。

  本基金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费用计算公式为:

  申购/赎回佣金=申购/赎回份额×佣金比率

  本基金申购、赎回佣金由代办证券公司在投资者申购、赎回确认时收取,用于市场推广费用、销售服务费用、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等。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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