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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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8:04 证券时报 | |||||||||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联系人:严峰 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82125533 传真:0755-82125580/55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联系人: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电话: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薛竞 联系人:陈兆欣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2月15日《关于核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募集申请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20号)核准募集。 (一)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1、基金的类别:股票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 永久存续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及场所、募集对象 1. 募集期限: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06年2月21日到2006年3月17日。其中,网上、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06年2月21日至2006年3月17日(中国银行的现金发售日期为2006年2月21日至2006年3月16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06年3月13日-2006年3月17日。 如果本基金在上述时间段内未达到基金合同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募集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3.募集场所: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地区、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发售公告以及当地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发售代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4.募集对象: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四)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定发售规模上限。 (五)基金的认购份额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六)认购开户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3)通过中国银行17家分行的理财中心办理本基金认购的投资者,可前往中国银行有关理财中心详细咨询有关账户开立的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 (2)已购买过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策略成长基金、50指数基金、积极成长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基金)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由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七)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高于1%,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