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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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21:13 证券时报 | |||||||||
十七、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合同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清算组必须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在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的职责是: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核查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 (5)对基金财产进行变现; (6)制作清算报告; (7)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8)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9)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10)进行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后若有余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小组成立后2日内应就清算小组的成立进行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清算报告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2日内公告。 6、基金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