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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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11: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十七、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受政治、经济、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会产生波动,从而对本基金财产产生潜在风险,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波动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则具有周期性的特点。随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基金所投资于国债与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国债的价格和收益率,进而影响金融债、企业债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影响债券利息的再投资。同时,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化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上述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的收益。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波动。如果基金所投资的行业龙头上市公司经营不善,业绩下滑,导致股票价格下跌或股息、红利减少,会给基金的投资带来风险。 5、购买力风险 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将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因素而使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下降。 6、国际竞争风险 随着中国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上市公司的发展必然要受到国际市场同类技术或同类产品公司的强有力竞争,部分上市公司有可能不能适用新的行业形势而业绩下滑。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境内公司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上市公司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将存在更大不确定性。 (二)管理风险 1、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使用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基金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而不断波动,若由于基金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或被迫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债券股票,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四)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以资产配置为导向,对股票、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进行灵活资产配置。由于信息来源的不足、滞后或错误,可能导致预测偏差,从而给本基金带来风险。 (五)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其他风险。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一)基金的终止 本基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证券监管机关批准后将终止: 1、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关责令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而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职责的; 4、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而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托管人承接其原有职责的;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定或允许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基金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基金进行清算。 (二)基金的清算 1、基金清算小组 自发生导致本基金终止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在基金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小组在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公告。 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清算程序 (1)基金终止后,由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基金清算结果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5)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6)对剩余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 至(3)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用本基金清算后获分配的剩余财产认购/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相关的规定给予一定的优惠。 5、基金清算的公告 发生导致本基金终止情形,并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后2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2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公告。 6、清算帐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帐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15年以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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