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长盛债券基金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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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07:52 证券时报 | ||||||||||||
根据证监基金字[2005]96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我公司管理的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基金名称: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申购基金代码:511080,拟申购日期:2005年8月19日,代销机构: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购份额:1700万份,申购费率:
持有期 后端申购费率 一年以内 1.5% 满一年不满二年 1.0% 满二年不满三年 0.5% 满三年以后 0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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