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货币基金不能因追求高收益违规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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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07:1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瑛 发自上海 前日(17日),中国证监会在上海就货币市场基金规范操作一事召开了一次座谈会,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孙杰出席了此次会议。与会的多为已发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公司货币市场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和高管人员。
据一位与会人士透露,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为:证监会提醒基金公司,货币市场基金正在快速发展,基金公司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不能因为追求一时的高收益而违规操作。 目前,货币市场基金已经成为资金的“避风港”和被市场广泛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其总体规模在短时间内也迅速膨胀。 此前,证监会就曾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信息披露格式等进行过明文规范。 该与会人士称,此前货币市场基金为了增加管理费收入而通过高于业界平均收益率的方式扩大基金规模。但在证监会的严格监管下,目前违规的现象基本上被杜绝。 该与会人士还表示,会议再次强调货币市场基金不能违规操作。此前有几种方式被认定为违规操作:一种是基金之间的利润输送,即用封闭式基金低价卖出债券,通过中间机构转手将差价输送到货币市场基金上;另一种违规方式是货币市场基金间接持有长期品种,即请其他机构代买一定收益率以上的长期债,然后以此收益率抵押给基金,即基金持有此收益率的回购,而其他机构用基金的钱持有长期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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