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梅新育:全面权衡有序调整双顺差和对外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17:18 《中国经济报告》杂志

  ◎ 梅新育

  除非能够向外星人出口,否则任何一国都不可能无休止地积累贸易顺差和储备资产而不引起整个国际贸易体系失衡。2005年以来中国巨大的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增量已经被视为全球经济失衡的重要表现而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由于这一格局在中长期内蕴藏着可观的风险,如何对此加以调控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课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此已经明确提出“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目标。要遏制双顺差和对外资产增长失控,一方面需要降低贸易顺差增速,另一方面需要改进对外资产管理,优化国际资产结构。

  欲速则不达

  片面追求贸易顺差和储备增长的政策取向必须改变,中国外贸必须走效益之路,然而这条道路又注定歧路纷繁、崎岖难行,在到达终点之前,我们还要一次又一次地面临不同政策目标之间的冲突,不得不在这些重要目标之间进行艰难的取舍。

  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将中国造就成为经济强国,实现人民币国际化,从而无需付出重大代价积累过多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但短期内过快地削减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又势必危及对人民币的信心,反而妨碍我们实现最终目标;

  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彻底改变中国的外贸商品结构,最终实现我们的“赶超”目标,但在存在大批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过分激进地追求提升产业结构、增加资本和技术密集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又势必要减少就业机会,反而不利于更多的社会成员普遍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

  欲速则不达,生活的辩证法就是这样。我们追求自己终极目标的决心不会也不应有任何动摇,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慎重和果断同等重要,我们必须在期望达到的、往往不无相互冲突的多元目标中进行全面的权衡。在经济增长、充分就业、价格稳定、对外经济平衡、不断提升国内产业结构等主要目标中,我们可以认为,抑制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增长(即对外经济平衡)与价格稳定目标是统一的,但抑制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增长的努力与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提升产业结构目标之间存在一定冲突。这是因为净出口在2005年事实上发挥了拉动中国经济增长主力军的作用。尽管在中长期内我们需要用内需取代外需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但这一点在短期内很难实现,因为大幅度加大投资力度将进一步加剧我国本已相当严重的产能过剩局面,消费增长则取决于改善收入分配格局、恢复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绩,而这两点均非一日之功。因此,如果我们抑制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增长的力度过大,我们可能将面临经济增长失速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是我们所难以承受的。

  不仅如此,美欧是我们的主要贸易伙伴兼最大贸易顺差来源,我国对其出口业绩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其内部宏观经济形势。在可预见的未来,由于我国主要出口市场美、欧、日目前宏观经济走势都颇为乐观,出口增长势头难以显著降低,国内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农村发展等问题则难以迅速解决,导致国内消费需求很难在近年已经相当高的增速上进一步赶超投资和出口增幅(2005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9%),我国近两年仍将维持可观的国际收支顺差。我们如果一味追求抑制贸易顺差增长,结果很可能不过是丧失我们本来可以赢得的市场,却让其他国家(包括某些与中国存在潜在政治军事竞争关系的国家)有机可乘,美欧贸易保护主义的强度也不会明显降低,从而使我们两头落空。尽管提出了扩大进口以减少外贸顺差的思路,但这条思路存在严重局限,因为在初级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今天,我们不能盲目扩大进口初级产品,从而去给别人“埋单”;在进口技术装备方面,我们也必须考虑到国内发展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工业的需要,国内市场需要优先为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工业发展服务。

  在产业结构目标方面,我们关注的是外贸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作用。通过分析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各自的增长态势,以及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外贸效益正在表现出积极的提高趋势,这种趋势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一般贸易方式出现复兴苗头;其次是加工贸易方式内部进料加工增长速度继续远远超过来料加工的增长速度;第三是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趋向提高。就长期而言,2005年以来中国贸易方式的上述发展趋势有利于改善中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但在中短期内,上述发展趋势更多地将推动贸易顺差的增长。尽管我们不应一味追求贸易顺差增长,也需要抑制贸易争端和

人民币升值压力,减轻人民银行冲销干预的负担,但我们遏制用以追求上述中短期目标的手段不应抑制我国贸易方式的上述发展趋势,从而损害我们的长期发展目标。

  有鉴于此,至少就今年而言,我们在追求对外经济平衡时不宜单纯遏制出口和贸易顺差增长,不能指望今年、甚至近两年贸易顺差和国际资产积累从增长转为减少,而应当立足于我国国际资产持续增长已成必然的前提,将工作重心定位于改善国际资产管理,优化国际资产结构。调整的方向无非是两个:通过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贸易顺差转化为官方储备的比重和速度;对外资产(特别是储备资产)多元化。

  稳步推进人民币计价结算

  目前,我国储备资产中美元资产所占比重过高,调整思路通常是减持美元证券,增持其他币种证券。但是,这条思路存在一个巨大问题,就是由于我国储备资产规模巨大,我国的减持行动对我国所持有的美元证券行情影响巨大,显著的减持行动将导致这些证券价格下跌,我国蒙受损失。在实践中,成思危、余永定等人的发言都曾经引起过这种效应。

  因此,我们需要探索一条新的思路,也就是从源头上降低我国储备资产中美元过多的问题。既然我们的储备增长多数来自顺差和资本流入,特别是贸易顺差,那么,如果我们的企业在对外结算中能够增加使用非美元货币,那么对我们的储备资产币种多元化必然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迄今我们对外贸易结算80%使用美元,如果在这方面进行调整,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

  首先是其他币种使用便利性不如美元,而且,目前我们规定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日波动幅度远远小于兑非美元货币汇率日波动幅度,对于最终财务成果以人民币结算的我国企业而言,这也就使用非美元货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高于用美元计价结算。因此,我们需要适时扩大人民币兑美元的波动幅度,从而激励企业使用非美元货币计价结算。

  此外,我们需要推进人民币计价结算。由于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国国际资产的增长也意味着对国际货币发行国缴纳“铸币税”的增长。我们接受这个现实,但不能永远安于这一局面,在推动对外投资发展和国际资产增长的进程中,我们也应当努力同时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 为此,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在对外经贸中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现实的适用范畴。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总体上仍然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在可预见的未来,人民币计价结算方式多数适用于发展中贸易伙伴、毗邻国家/地区,适用商品也将主要是我国商品出口,除了石油天然气等部分战略性大宗初级产品之外的原料进口,以及部分服务贸易项目,如工程承包、运输服务、旅游服务,等等。

  其次,必须在国内外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国内政策方面,目前已经取得的进展主要集中在边境贸易领域。《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已经准许在边境贸易中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允许境外贸易机构和个人在边境地区开立边境贸易结算账户,与境内边境贸易企业账户相互划款办理边境贸易结算,以便解决双边支付结算渠道建立之前边境贸易项下的银行结算问题;对边境贸易出口核销采取特殊管理政策,允许以人民币、人民币转账等方式办理核销;积极推进开通银行结算渠道,逐步将边境贸易结算纳入银行体系。今后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改善对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政策待遇:

  (1)积极、稳步扩大人民币计价结算使用范围,即推动在远洋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2)在退税率等方面给予人民币结算的出口以平等待遇。 尽管现在我国已经出现了可观的外汇储备过剩问题,但现行业绩考核制度仍然带有浓重的外汇短缺时代痕迹,致使有关部门和地区在出口和进口贸易中通常更重视出口,在人民币出口收入和外汇出口收入中更重视外汇收入,因此更希望贸易伙伴采用外汇结算而不是人民币结算、支付。因此,需要在有关制度上推行配套改革,一方面激励有关部门更加重视进口贸易,尤其是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口贸易;另一方面激励有关部门和地区在出口贸易中采用人民币结算、支付。

  (3)准许外商以人民币对我国投资。在国际方面,我国已经分别与越南、尼泊尔、蒙古、俄罗斯和老挝签署了双边货币结算与合作协议;巴基斯坦、尼泊尔、越南、俄罗斯、蒙古已经通过立法,允许在出口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我国应当争取与更多的贸易伙伴签署双边货币结算与合作协议,其中东南亚、中亚国家应当是头号重点,其次是南亚和非洲、拉丁美洲一些资源丰富的国家。

  与此同时,2005年末,我国居民持有的对外债务证券资产1167亿美元,贷款资产719亿美元,如果能够积极、稳妥发展外国政府和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融资,我们可收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促进国内金融市场发展双重利益。在历史上,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同盟国在日本大量发行日元债券,1915~1918年共计发行6.28亿日元,从而显著促进了当时的日元国际化,就是一个例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美元、二战之后的德国马克国际化进程中,外国机构在这些货币母国发行债券对这些货币的国际化进程也发挥了显著的推动作用。相应的问题是如何保障我国债权。

  发展对外直接投资

  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以便化解对外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过高的思路并不新奇。20世纪70年代,拥有巨额贸易盈余的日本和联邦德国等国曾筹划对拉美、亚洲和非洲进行大量工业投资,支持第三世界的工业化,以促进西方国家的工业品出口,带动世界经济摆脱长期萧条。对中国而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尽管我们现在还在享受着适龄劳动力资源充裕的“人口红利”,但人口老龄化的阴影已经笼罩到中国经济上空,并日益浓重。未来,我们可能不得不依靠海外投资分享其他国家/地区经济增长的红利来解决人口老龄化危机,为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就开始积累经验。而要实施这条思路,从政府方面来讲,我们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可能造成的产业空心化和资本外逃问题

  与日本当年扩大对外直接投资时候不同,我们很多出口产业是外资企业。如果转移到别的国家,我们就什么也没有了。与此同时,我国的资本外逃问题也相当严重,解决办法是与别国签署投资协定/经贸协定中增加要求对方引渡经济犯罪分子、返还经济犯罪分子非法所得、信息交换等条款。

  (二)市场准入问题

  我们需要扩大贸易伙伴对我们的市场准入。除了制造业和资源开发之外,我们还需要对方向我们开放金融市场,这一方面是我国国民进行对外证券投资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我国对外投资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需要,因为借用本币是消除货币错配风险的常用手法。

  (三)建立完善多边、区域、双边投资保护机制

  1.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我国与别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受保护的投资财产种类;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及与投资有关的业务活动给予公平合理的待遇;对外国投资财产的征收、国有化措施及其补偿;投资及其收益的回收;投资争议的解决等。

  在实践中,为了落实双边投资保护机制,母国政府常常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经常性的双边经贸磋商制度,跨国经营的企业可以将自己遇到的问题提交母国政府,通过双边磋商制度敦促东道国政府解决。

  2. 多边投资保护机制

  尽管“贸易与投资”议题因为不符合发展中国家实际而被剔出多哈回合谈判议程,但对全球国际投资法律争端解决体系的客观需求仍然存在并将持续增长。在未来多哈回合结束后的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中,该项议题仍然有可能纳入谈判议程。在多哈回合谈判中,我国在大多数议题上采取了与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同样的立场。然而,鉴于我国出口贸易规模远远超过其他发展中国家,海外投资也正在快速增长,我国与其他大多数反对该项议题的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的利益差异,从现在到世贸组织下一轮多边谈判期间,这种趋势还将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必须积极探讨未来多边投资框架构想,为未来的谈判作好准备。关于未来多边投资框架内容,应当确保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待遇的原则、制约第三国干预风险,等等。

  3. 区域投资保护机制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发达国家就开始尝试建立区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典型范例为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不仅设专门章节规定成员国的投资保护义务,而且规定东道国在与外国投资者的某些争端中有义务将案件提交国际仲裁,并要求成员国鼓励和便利国际性商事仲裁,扩大投资者对争端解决方式的自主选择权。

  我国应当考虑在符合以下标准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建立区域投资保护机制:①我国在该组织内拥有决定性影响力,能够主导制定符合我国利益的规则;②该组织其他成员方是我国的重要经贸伙伴,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成为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重点。根据上述标准,我国可以考虑与东盟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建立区域投资保护机制。

  (四)以扩大对贸易伙伴投资换取其减少对我国货物出口发起的贸易限制

  在实施这一策略的同时,需要考虑如何将与我方竞争的进口国制造商转化为我们的投资合作伙伴。

  (五)如何给我国海外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了给我国对外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我们需要展开积极的对外贸易谈判。除了市场准入谈判之外,随着对外投资的发展,我们贸易谈判的内容可能越来越多地涉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债权保障、信用风险防范、投资权益保护、投资收益汇回等问题。

  此外,我们要重点解决政治性风险问题。

  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冷思考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必须发展也必将步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然而,任何发展都存在失败的可能,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还有可能对我国国内经济增长产生负面作用;为保证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平稳发展,而不至于产生严重后遗症,我们需要深入探讨解决一系列重要问题,包括投资目标准确定位、应对跨国经营商业性风险、防范管理层道德风险、防止对外投资损害国内资本积累,等等。

  (一)投资目标准确定位

  对外直接投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目标的准确定位。一般而言,企业开展海外直接投资的目标主要是获取海外销售渠道、规避贸易壁垒、获取发达国家企业研究开发能力、获取重要原料/能源来源、降低生产成本,等等,但与贸易相比,对外直接投资成本和对经营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因此未必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最优方式。在决策过程中,企业应当充分考虑上述目标究竟能否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获得,或是以最有利的条件获得。

  例如,在纺织品贸易实行配额制度时代,不少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希望借此利用东道国的纺织品配额;在全球纺织品贸易进入后配额时代前夕,这些企业又纷纷撤回国内。而且,对旨在规避贸易壁垒的投资,某些东道国也并不欢迎,如印度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表示不欢迎中国纺织服装企业赴印投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赴海外投资未必能够达到规避贸易壁垒和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政府更应该做的是推进贸易自由化,为我国出口企业赢得更有利的环境,而不是推动企业对外投资。

  此外,中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获取研究开发能力和国际知名品牌的如意算盘也多半落空。TCL的阿尔卡特项目迄今相当失败,联想经营原IBM个人电脑部门的前景也未必有多么好,韩国双龙汽车员工大罢工反对收购了该公司的上海汽车集团向中国国内转移技术,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真正值得我们欣赏的是华为、中兴等公司坚持依靠自有品牌和自主技术开发的国际化经营道路。在塑造核心竞争力方面,最费力的自主开发道路才是最有效的道路,企业与国家一样只有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之路才能建立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

  (二)应对跨国经营的商业性风险

  企业开展对外投资需要应对众多商业性风险,其中汇率风险可能是目前最大的商业性风险。尽管短期内我们不太可能再次看到人民币汇率水平调整,但在长期内,人民币对美元与其他国际货币的汇率仍将继续显著提升。汇率水平提升一方面增强了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实力,有利于扩大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但同时也使我国海外投资企业面临货币错配风险,即以外币计价的海外子公司资产存量在以人民币计价的国内母公司账户上缩水。在实践中,为了降低货币错配风险,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都相当重视在东道国和国际金融市场融资。1996年,美资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外部资金存量中有47%来自东道国;1995年,日本企业海外子公司融资流量的45%来自东道国。而且,适度提高境外企业在东道国的负债率还有助于提高投资回报率,这是因为当企业投资收益率高于利率时,负债能够提高股东的资本回报率。为了便利境外企业通过上述途径降低货币错配风险,我们需要在改进企业内部财务风险管理和国家外债管理的前提下,适度放松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信贷担保的限制。

  (三)防止管理层道德风险

  任何所有权和管理权“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都必须面对管理层的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之一是好大喜功,用股东的资金营造自己的“王国”;之二是侵吞企业资产。由于企业和社会转型剧烈,原有的监管措施受到破坏,新监管体系不完备,更由于某些社会舆论和政策取向对企业管理者过度纵容,我国本来就正处于企业管理层道德风险的高发期,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发展到了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无法幸免;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上述两类道德风险又受到额外的激励:就第一种道德风险而言,对于成长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企业经营者来说,大手笔的海外投资、尤其是并购海外知名企业能够将自己推向国际商界关注的焦点,使得自己一举跻身美欧发达国家主流企业家俱乐部,这些巨大诱惑往往导致他们难以冷静地评估跨国经营的收益和风险,典型如中航油的陈久霖。就第二种道德风险而言,显然侵吞海外资产比侵吞国内资产更为便利,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于志安事件就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后这类案件还会层出不穷。对此,中国企业必须改进内部管理,立纲陈纪,无论如何“成功”的经理人都不得凌驾于企业规章制度之上,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国家和企业资产不受侵蚀,维护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也有利于保护企业经理层这一可贵的人力资源,避免整整一代本来前途无量的企业家沦为窃贼。

  (四)防止对外投资损害国内资本积累

  过多对外投资可能导致国内资本积累不足,出现这种局面又划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资本合法流出而导致国内投资不足,另一种情况是大规模资本外逃。

  1. 资本合法流出而导致国内投资不足

  资本合法流出导致国内投资不足的情况可以划分为两种,第一种情况类似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上半期英国出现的“食利国”局面,即一个发达经济体陷入高储蓄、低投资局面。就短期以至中期而言,我国还不存在沦为“食利国”的现实危险,但部分发达地区率先完成赶超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之后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与我国区域发展失衡有关。我国不仅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比较落后,而且区域经济发展高度不平衡;不仅在总体上仍然需要通过持续的高水平投资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目标,而且需要通过投资在国内的区域间梯度转移延长实物资本的生命周期,并缩小区域发展的落差。尽管我国已经出现了相对的资本过剩,但相对过剩资本在不同区域之间的分布极不平衡,中西部和农村地区总体上不存在相对过剩资本,仍然处于绝对的资本短缺之中。在国际背景上考察,当中国沿海发达地区的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丧失成本竞争力而需要转移时,我国中西部地区实际上要与越南、菲律宾、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竞争这部分资本;倘若沿海发达地区的相对过剩资本(包括内资和外资)出于单纯逐利动机赴海外投资,就无异于剥夺了国内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机会。由于我国需要通过提高工资水平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矫正畸低的消费率,沿海发达地区的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加速迁移;对于其中面向海外市场的企业而言,当他们选择迁移目的地时,越南、菲律宾、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沿海地区无疑比中国中西部地区拥有区位优势。因此,沿海发达地区资本外流损害中西部发展机遇是我国面临的现实风险。

  2. 开放海外投资加剧资本外逃

  国际财经界和经济学界一致公认中国资本外逃(capital flight)规模极为可观,早在1995年5月《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国际

货币基金组织就将中国列为1995年世界第八大对外投资国,也是发展中国家中的最大对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外逃的具体数额估算结果各不相同,从每年100余亿美元到近500亿美元不等。如果国家开放海外投资,必然给外逃资本增添便利。尽管由于中国国民储蓄率居高不下且外资纷纷流入,甚至许多外逃资本也在转换身份后回流国内牟利,资本外逃尚未危及国内投资需求,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外逃永远不会给中国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造成现实的损害。

  有鉴于此,从我国储蓄率高但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仍然比较落后的基本国情出发,在统筹国内资本积累和对外投资时,至少在近期内,我们必须秉承以国内资本积累为主、发展对外投资为辅的原则,具体做法是在国内创造有利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资本,避免对外投资造成国内投资不足。

  (作者系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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