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月26日消息,吉利汽车公告称,公司并非吉利控股收购戴姆勒的订约方,且就该收购而言并无与吉利控股合作。公司不排除将来寻求与吉利控股及戴姆勒潜在合作机会的可能性。
以下为具体公告:
价格及成交量异常波动就新闻报道之澄清公布
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要求而作出。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注意到最近本公司股票价格上升和成交量增加。在本公司就有关情况作出相关合理查询后,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该等价格及成交量变动之原因,或为避免虚假市场而必须公佈的任何资料,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董事会亦注意到最近一篇新闻报导文章指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利控股”,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收购了Daimler AG(戴姆勒股份公司,全球最大的高端汽车生产商之一)之一份权益(“该收购”)。
本公司澄清并申明,本公司并非该收购之订约方,且就该收购而言并无与吉利控股合作。
在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且为考虑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并不排除将来寻求与吉利控股及Daimler AG(戴姆勒股份公司)潜在合作机会之可能性。
吉利控股为根据上市规则而言是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倘吉利控股与本公司进行或建议进行任何实质合作将构成本公司之一项关连交易。本公司将遵守相关上市规则之披露规定,并于必要时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寻求批淮。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承本公司命令作出。本公司董事对本公告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
承董事会命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张颂仁
公司秘书
香港,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李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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