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如果贵公司中报净利润同比超过50%,有没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业绩预告?
董秘回答(潜能恒信SZ30019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预计将出现净利润为负、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情形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对半年度业绩预告、季度业绩预告没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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