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贵公司早段时间修改的公司章程是形式主义吗?新修订的第二十三条第六项为了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胶东权益所必须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是现在的价格是贵公司的价值体现,不值得回购。
董秘回答(天保基建SZ000965):
您好,股份回购属须经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公司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审慎研究决策,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向经营层及董事会转达。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