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发布公告,李国院、杨晓华、冯美娟、宋芳芳因操纵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能源)股票价格,被罚款总计240万元。
据公告,李国院、杨晓华等4人控制使用61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和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通宝能源”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账户组上述涉案交易亏损149.07万元。
李国院等四人违反了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对李国院、杨晓华分别处以110万元罚款,冯美娟、宋芳芳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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