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星期,多家上市公司因违法违规被证监局采取行政处罚。其中*ST紫晶、*ST泽达、*ST佳通、灵康药业、ST榕泰纷纷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ST辅仁被下发立案告知书,*ST奇信被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市场分析认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这对于已浮出水面的涉及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震慑。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ST佳通、灵康药业、ST榕泰、*ST辅仁等上市企业的索赔征集目前正如火如荼进行当中,相应广大受损投资者可予以积极关注,报名维权挽回损失。
*ST佳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股民可联系索赔
2023年4月20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00182)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号)。经查明,*ST佳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佳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持续发生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ST佳通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至少签订人民币关联交易合同18.11亿元,外币关联交易合同2.08亿美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71亿元。2021年,*ST佳通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至少签订人民币关联交易合同23.86亿元,外币关联交易合同1.33亿美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9.15亿元。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10月29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22年10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灵康药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股民索赔开始征集
2023年4月19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669)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西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经查明,灵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灵萍与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俊珂指使、组织相关人员以借款的名义,将灵康药业资金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发生15,000万元,占灵康药业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4.80亿元的10.14%。上述资金划转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灵康药业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灵康药业应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但灵康药业直到2021年年度报告才予以披露。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1月4日至2022年7月15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7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且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榕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行动起来
2023年4月19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89)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0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1号)。经查明,广东榕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广东榕泰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二)广东榕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并于2020年5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且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辅仁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股民索赔征集中
2023年4月19日,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781)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014号)。因*ST辅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早在2022年9月26日,*ST辅仁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2022年4月30日,辅仁药业公告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直至2022年6月30日,*ST辅仁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6年4月9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0年7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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