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4月03日 06:0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4月0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龙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曹伟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8,16为非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9-15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4、本次会议议案均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超、孙继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济川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济川药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济川药业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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