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3日 06:0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128,071,400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 813,311 股,即 127,258,08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90 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 11,453,228.01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 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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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光伏设备零部件和紧固件的设计、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机舱罩、转子房、定子段、制动环等风电设备产品,以及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追踪式光伏支架等光伏设备产品。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新能源发电设备钢结构件的领先企业,生产工序完整,覆盖风电和光伏设备钢结构件设计开发、焊接、机加工和表面处理等生产全过程。其中,风电设备产品涵盖机舱罩、转子房、定子段、制动环等系列产品;光伏设备产品涵盖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追踪式光伏支架等;紧固件主要为汽车、铁路、工程机械、电子等行业提供具有防松性能的高品质紧固件。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类、油漆类等材料,公司采取询价、比价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并坚持质量与价格并重的原则。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模式进行采购,即根据订单任务和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工艺部门和生产部门负责依据客户要求编制、审核、批准和下发材料采购清单;采购部门负责原、辅材料和设备配件等物资的采购及管理控制工作;质检部门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质量验证、判别和评定。

  公司已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和《供方管理程序》等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机制和评价体系,从源头上保障公司原材料的产品质量。公司采购部门会同工艺部门、生产部门、质检部门等部门通过审阅供方资质文件、现场审核、采购问题反馈记录等方式进行供应商筛选,主要原材料一般保持两家以上供应商,以确保供应的持续性和价格、质量的可控性。此外,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定时评价和动态管理。

  (2)生产模式

  A、风电设备产品

  公司风电设备产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行按单生产、降低经营风险。公司风电设备产品关键部件和核心工序自主生产,部分非关键部件和简单机械加工工序通过外协加工实现。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在手订单组织年度生产计划,并下发开工令;工艺部门收到开工令、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后,会同质控部门对产品实现策划并建立关键过程控制、特殊过程控制工艺;技术交底后,生产部门编制生产计划表,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各个生产车间对比计划中的生产任务、工艺文件,对车间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如无异议则按生产计划表中内容进行生产;质控部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对半成品、产成品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B、光伏设备产品

  同风电设备产品一样,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也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公司光伏设备产品样件开发、工艺技术改进等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主要包括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及追踪式光伏支架,其中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焊接装配、镀锌等,追踪式光伏支架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制管、镀锌。报告期内,受厂房、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公司在自主开发样件并严格控制工艺、生产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外协加工或是外购合格产品等形式补充产能缺口。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签订的合同安排生产并下达生产排产指令,生产部门编制生产计划表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控部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对产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达标后移交仓库。

  对于外协加工模式生产的产品,公司在自主开发的产品样件及工艺图纸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由销售部门和采购部门会同工艺部门、质控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公司订单及客户个性化需求,选定外协厂商,并约定其严格按照公司样件及工艺图纸安排生产。

  C、光热设备产品

  同光伏设备产品一样,公司光热设备产品也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公司光热设备产品样件开发、工艺技术改进等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公司光热设备产品主要包括集热器支架、立柱等光热设备配套产品,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焊接装配、镀锌等。报告期内,受厂房、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公司在自主开发样件并严格控制工艺、生产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外协加工或是外购合格产品等形式补充产能缺口。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签订的合同安排生产并下达生产排产指令,生产部门编制生产计划表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控部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对产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达标后移交仓库。

  对于外协加工模式生产的产品,公司在自主开发的产品样件及工艺图纸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由销售部门和采购部门会同工艺部门、质控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公司订单及客户个性化需求,选定外协厂商,并约定其严格按照公司样件及工艺图纸安排生产。

  D、紧固件产品

  公司紧固件产品在保证安全库存的情况下,以销定产,采用精益化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风电设备产品、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产品以及光热设备产品采用直销为主、追踪式光伏支架采用买断式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由于公司产品多为根据客户整机或整个光伏/光热发电系统设计标准配套生产的产品,不同客户对应的设计标准和工艺要求不一样,非标准化属性明显。因此,公司多通过主动市场开发策略寻找潜在客户,了解并有针对性的分析其潜在需求,通过与客户合作可行性论证、意向性洽谈、图纸消化、样件开发、合同评审等一系列销售流程,达成合作目标并签订销售合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发国内外知名风电和光伏设备厂商,并通过参与部分客户产品设计、样件开发及改进等方式,增强客户粘性,稳定合作关系。紧固件产品对于大型客户,公司通过销售团队直销及经销商向整机制造厂销售的模式;对于中小型客户,公司组建了电子商务团队,通过B2B电子商务模式开展网络销售。

  3、行业情况

  (1)风电设备概述

  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地球环境,迈向生态文明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因此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是大势所趋。风能作为一种清洁、绿色的可再生能源,是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发展风力发电对于解决能源危机、减轻环境污染、调整能源结构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将发展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新世纪能源和气候变化双重挑战的重要手段。

  风电设备是指利用风能发电或者风力发电设备,因具体整机设计及技术标准不同,风电设备构造存在一定差异。全球风机总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带动了风电设备及零部件行业的迅速发展,且随着海上风电技术开发及投资规模的日趋高涨,公司生产的稳定性较高且抗腐蚀性较好的钢结构机舱罩、转子房等风电设备零部件的市场得以迅速发展,并且面临良好的未来市场前景。

  (2)光伏/光热设备概述

  地球上的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开发应用空间广阔。地球上可再生能源的总储量为目前全球能源总需求的3078 倍,其中太阳能总量最大,是目前全球能源总需求的2850倍,开发应用最广的清洁能源水能的总量仅为总需求的1 倍,全球对太阳能的利用远远不及总量较小的风能和水能,未来太阳能的开发应用潜力巨大。

  太阳能发电方式分为两种: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利用太阳能转化成热能,产生高压蒸汽驱动汽轮机发电。光热发电系统的发电原理与火电系统基本相同,都是通过产生高温高压的蒸汽驱动汽轮机运动,从而带动发电机发电。光热发电和火力发电的不同点在于热量的来源,火电主要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作为热量来源,加热水产生蒸汽;而光热发电则以太阳光作为热量来源,通过聚光集热将某种传热工质加热到高温,再经过热量转换装置产生高压蒸汽驱动汽轮机运作。光伏发电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其基本原理就是“光伏效应”。光子照射到金属上时,它的能量可以被金属中某个电子全部吸收,电子吸收的能量足够大,能克服金属内部引力做功,离开金属表面逃逸出来,成为光电子。

  通常而言,一套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通常包括光伏组件、光伏支架、逆变器、汇流箱等部件。其中,光伏支架是在光伏发电系统中专用于支撑太阳能组件的金属结构支架,是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重要部件。其为根据安装地点的地理、气候特征,并依据当地的建筑规范及当地的地质、建筑物特性而设计及制造的、用于安装太阳能光伏组件的产品。根据可移动性的不同,光伏支架可分为固定式光伏支架、可调式光伏支架和追踪式光伏支架,其中,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技术上已较为成熟,且在结构设计和成本构成方面较为相似,为目前市场主流产品;追踪式光伏支架由于需要达到常态下的稳定对日自动跟踪,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目前相关技术和产品主要为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所掌握。

  在光伏发电系统长年发电过程中,安全可靠是光伏发电系统的首要因素。好的安装支架稳定性高,不易变形,能有效防止玻璃破裂、电池片开裂,同时可以保证太阳能组件的最佳安装倾角,提高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率;耐腐蚀、可靠性高,能够适应风沙、雨雪等各种恶劣的环境,保障光伏发电系统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公司生产的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已广泛应用于地面光伏发电系统,生产的追踪式光伏支架自2015年销往海外客户。

  光热技术分为四类:槽式、塔式、碟式及菲涅尔式。其中槽式发展最为成熟,发电效率可以达到13%-14%,未来成本下降空间有限;塔式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技术,平均发电效率约为15%,并且未来依然存在下降空间;蝶式相对容量较小,可以类比分布式光伏,多用于较小的示范项目;菲涅尔式属于槽式的变形,建设简单但是效率仍旧偏低。以上四种技术分别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槽式光热电站的原理是利用并联排列的槽式抛物面聚光器将太阳能聚到中心焦线上,在对日跟踪系统的作用下,阳光被连续聚焦在安装于焦线处的集热管上。集热管中的流动热液体将热量连续不断地输送到高压蒸汽发生器中,通过换热器进行热量交换,产生热蒸汽。槽式光热发电特点在于技术成熟、具备商业运行项目、存量装机最多、成本下降空间小。塔式光热电站的原理是在大面积场地上装配多台大型太阳反射镜,将太阳光反射集中到高塔顶部的接受器上。吸收的太阳光能转化成热能,热能传给工质,经过蓄热环节输入热动力机,膨胀做工,带动发电机,最后以电能的形式输出。塔式光热发电的特点在于技术相对成熟、具备商业运行项目、规划装机规模最大、成本下降空间较大。碟式光热电站的原理是采用蝶状抛物面镜聚光集热器,汇聚入射的太阳辐射能并转化为热能,在焦点处产生高温用于发电。碟式光热发电的特点在于适合分布式电站、成本高、运维费用较高。菲涅尔式光热电站的原理是简化的槽式系统,其中曲面镜被平面镜取代进行聚焦,通过调整控制平面镜的倾斜角度,将阳光反射到集热管中,实现聚焦加热。平面镜相对抛物面式的曲面镜成本低,制造难度低,可贴近地面从而减少风载和钢的使用,但聚焦精度差,降低了系统的采光效率,因此菲涅尔式光热发电具有技术难度低、成本低、转换效率差的特点。

  (3)紧固件概述

  上海底特主要产品是紧固件,属于紧固件制造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通用零部件制造业,在《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属于 C34 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为通用设备提供各类规格的紧固件产品,紧固件被誉为“工业之米”。

  2019年国家机械工业全年营业收入小幅增长、产销、出口基本稳定。机械通用零部件行业在国家机械工业宏观发展平稳的带动下,亦延续了稳定发展的态势,紧固件下游产业需求持续提高,市场规模将继续保持上升。

  2019年中国紧固件总体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380亿元;出口产量约 31.7 万吨左右,同比下降3.7%;出口销售额约65.3亿美元,同比下降0.7%;进口产量约 26.7 万吨左右,同比下降 15.7%;进口额约28.3亿美元左右,同比下降11.8%。(来源:中国海关)

  上海底特主要客户集中在汽车行业,对商用车整车行业依赖度较高,其发展周期与商用车整车行业基本保持一致。2019年度,公司的收入情况优于紧固件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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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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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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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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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基于高端存量客户,持续拓展销售渠道

  公司凭借技术、质量和工艺等优势,成为西门子集团(Siemens)、通用电气(GE)、康士伯(Kongsberg)、ATI、上海电气(SH:601727)、特变电工(SH:600089)、阳光电源(SZ:300274)等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基于优质存量客户,公司继续紧盯高端优质客户,先后顺利通过天合光能、Nordex、Enercon、金风科技东方电气供应商体系审核,部分客户已通过样件审核,而且与Nextracker、Vestas等高端客户的洽谈也在有序推进中,进一步丰富了客户渠道,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2、积极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和规划的出台,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步伐加快。报告期内,①公司通过收购尚和海工,积极进入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行业,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实现新的业绩增长点,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紧紧抓住机遇推进海上风电产业链相关业务的发展。②公司通过收购上海底特,一方面积极进入高端紧固件行业,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上市公司本身在风电行业已积累的资源,协助上海底特进入风电紧固件行业,使之业务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产业协同效应,拓宽其业务领域。

  3、募投项目逐步完工,产能配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投项目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3.0MW、6.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和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已完工结项。报告期内风电转子房、风电定子段产能得到陆续释放。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生产加工能力、自动化水平和产品质量,为公司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陆续调试完工,将有助于完善公司涂装配套能力,提升公司产品整体质量及竞争能力,促进风电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4、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深化,推动企业快速成长

  通过对公司老旧产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员工工作强度明显减轻,但生产效率却持续提高。通过对运营数据的深度挖掘,进一步推进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在软件厂商合作下,将工程软件、信息系统、物联网技术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企业制造资源向数字化、网络化的模式转变。公司计划通过对网络系统的升级改造,将数字机床、数字焊机、焊接机器人等接入物联网平台,对每一台设备的加工状态实现实时监控,并结合信息化系统对设备加工进行有效控制。未来,公司的生产效率将显著提高,质量事故大幅下降,产品交期缩短,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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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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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1: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资产”项目调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和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利息自“其他应款款(应收利息)”重分类至“货币资金(未到期应收利息)”和“其他流动资产(未到期应收利息)”,调增“货币资金”金额1,502,382.45元,调增“其他流动资产”金额807,373.67元,同时调减“其他应收款”金额2,309,756.12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项目调整:原列报“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投资根据其业务实质,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调增“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94,100,000.00元,同时调减“其他流动资产”金额94,100,000.00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项目调整:公司持有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背书转让及贴现,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列报至“应收款项融资”,调增“应收款项融资”金额12,852,499.79元,同时调减“应收票据”金额12,852,499.79元。

  “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调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和长期借款利息自“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重分类至“短期借款(未到期应付利息)”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未到期应付利息)”,调增“短期借款”金额1,217,064.28元,调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23,189.24元,同时调减“其他应付款”金额1,240,253.52元。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该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按照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9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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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9月7日披露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2019-060)。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3,3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最高成交价为2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40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无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40.7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25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57,3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771,172.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34,686,203.00元。

  截止2017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605,472,952.4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72,577,500.00元;于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2,684,565.5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0,210,886.88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389,717.05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不同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10月23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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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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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0,210,886.8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款项合计172,577,500.00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03号”鉴证报告审核确认。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2,577,5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2,577,500.00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次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1、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2、为了盘活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累计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2019-006、2019-015、2019-031、2019-033、2019-051、2019-057、2019-062)。

  2019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注:2019年度,公司各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8,307.55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的建设。

  新募投项目由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新募投项目预计因生产成本降低而产生的间接收入2,251.30万元(不含税价),年新增利润总额1,217.70万元。新募投项目的总投资为11,977.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1,792.90万元,流动资金为184.60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

  “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开发目标是 2016年经过调研确定的,经过 2 年多的时间,下游客户产品开发进度及产品需求发生变化,风塔项目面临短期推进缓慢的风险,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下降、投资回报周期加长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3、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合计8,307.55万元(包含未到期理财本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2018年8月31日项目变更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8110501013400972350,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终止前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

  4、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2018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2018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3.0MW、6.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和“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公司拟将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部分设备型号及数量进行了优化。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19年度实际从专户转出资金为129,951,620.29元,其中“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45,890,839.33元,“3.0MW、6.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25,134,126.57元,“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58,926,654.39元。

  2019年度,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2019-009、2019-010、2019-014、2019-065、2019-066、2019-070、2019-072)。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行业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公司对产品质量、工艺标准、生产安全及环保 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车间基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 工,但该项目涉及环保规划周期较长,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受相关工作滞后的影响,相应的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其次,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工艺要求较高,自动化装备投入较大,安装调试时间会适当延长。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至2020年6月。

  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八、 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于2020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长胡震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长胡震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互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长胡震为和董事袁建军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长胡震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资之盈利预测补偿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鹿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报告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互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资之盈利预测补偿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4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4日

  至2020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年 4 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震、卜春华、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 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 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 见附件 1)、授权人上海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9:00-15: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邮编:214441)

  2、联系传真:0510-86605508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公司代码:603507                                                  公司简称:振江股份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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