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
2020年02月29日 05:4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产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加权平均计算;

  3、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9.06%,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50.59%,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55.38%,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受建筑装饰行业增长减速和建筑装饰企业周转压力及坏账风险持续提高的影响,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融资成本舍弃部分回款周期长、毛利率低的项目,主动收缩业务规模;(2)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同时受个别大型工程项目完工后竣工决算办理时间较长或发包方延迟支付工程款项进度等因素影响,该等工程的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较高;(3)公司加速推进新兴业务,加大各业务板块和战略客户的投入和拓展力度,相关业务尚未产生较大的营业收入和业绩贡献,但前期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和研发、销售团队扩充等因素导致期间费用上升。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比报告期初增长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报告期初增长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报告期初增长2.93%,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业绩积累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0.02万元,未超出公司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的预计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高管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高管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进行了合理性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合理性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股票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750万股,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前期投入部分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起止时间、具体认购办法、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3、制作、修改、批准并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等;

  4、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提交的合同、协议、决议等其他法律文件;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在股东大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约定的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后,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行业发展现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和“设计研发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9251号《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3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22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高管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高管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是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股票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750万股,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前期投入部分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起止时间、具体认购办法、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3、制作、修改、批准并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等;

  4、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提交的合同、协议、决议等其他法律文件;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在股东大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约定的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后,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9251号《关于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执行总裁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27日收到执行总裁叶小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叶小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提请辞去公司执行总裁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叶小金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叶小金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总裁期间,认真履行执行总裁职责,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叶小金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余少雄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卫民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叶小金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罗卫民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叶小金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罗卫民先生、叶小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罗卫民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国际商业美术师A级,曾多次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经理、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和“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1995年5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执行总裁,同时兼任深圳市奇信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奇信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佛山中科华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中科鸿翔空气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佛山市中科四维热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佛山中科先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罗卫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小金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同时兼任深圳市奇信建工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目前,叶小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9,256.53万元,明细如下表:

  ■

  注: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人民币19,256.5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19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9,256.5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中应收票据组合1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

  应收票据组合2中的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中应收账款组合1中的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

  应收账款组合2不计提坏账。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中其他应收款组合1中的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

  其他应收款组合2不计提坏账。

  ④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的客观证据。

  ⑤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的客观证据。⑥长期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除外)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和原因说明

  公司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对进度款、结算款和质保金等款项的收取时点有相关明确约定,在项目管理中已到期应收款和未到期应收款在风险特征和管理实践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存在部分款项尚未达到与甲方约定的收取时点,但公司已经按账龄计提了较大额坏账准备。

  本次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83.37万元,2018年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2,246,47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期末应收商业承兑票据余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8,744.35万元,2018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20,859.38万元,同比减少10.14%,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公司加强结算回款力度,提升内部回款跟进意识,严格执行项目结算奖惩机制,加快项目回款速度;另一方面公司主营建筑装饰业务主动“收敛聚焦”,缩减垫资项目,追求回款周期短、履约能力强、毛利率高的优质项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减少。

  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428.81万元,2018年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203.60万元,同比增长110.61%,主要原因系一方个别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周期延长,所涉及的履约保证金账龄延长。

  四、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原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6,699,386.56元予以核销。具体核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坏账金额共计26,699,386.56元,在以前和本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构成重大影响,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构成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是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以下关于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道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产品市场状况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2、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2,250万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4,750万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28,5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公司于2020年6月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根据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        公告编号:2020-011),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0.02万元(未经审计)。假设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述业绩快报数据为7,520.02万元,假设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为200.00万元,即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320.02万元;

  6、假设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后)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1)较2019年度下降20%;(2)与2019年度持平;(3)较2019年度上升20%;

  7、在预测及计算发行后总股本及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净利润和上述假设因素的影响,不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可产生总股本变动的事宜;

  8、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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