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1月23日 05:3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2020年1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20年1月2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为支持启迪环境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协议》,启迪科服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年借款利率为不超过6.5%(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启迪科服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文辉先生、曹帅先生、孙娟女士回避了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经协商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统一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5亿元人民币将于2020年2月11日到期,本次申请存续,另本次新增3亿元人民币,共计申请8亿元人民币。《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对本项综合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文辉先生、曹帅先生、孙娟女士回避了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岛中恒能环境科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启迪桑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投资公司”)拟与青岛中恒能环境科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恒能”)在青岛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青岛启迪中恒能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启迪中恒能”,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青岛启迪中恒能将作为公司的环保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相关课题研究及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青岛中恒能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实施溆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决定以债转股的方式对控股子公司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溆浦鹏程”)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由公司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溆浦鹏程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9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5%;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0.5%。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实施枝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二阶段扩建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水务”)决定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5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万元由启迪水务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枝江枝清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550万元,其中,启迪水务出资人民币3,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项至第五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不超过12,900万元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公司本次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授信总额度内签署前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9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本次拟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90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桑德重科建设有限公司、鹤峰华瑞水务有限公司、黄冈浦华禹清水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17:00在北京市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3号)。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月2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后,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协议》,启迪科服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年借款利率为不超过6.5%(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启迪科服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在审议本次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后,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将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且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杨蕾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协议》,启迪科服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年借款利率为不超过6.5%(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启迪科服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为5%-6%,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一年。该项借款已于近日偿还,相关财务资助协议到期终止。

  2、截至目前,启迪科服持有公司16.5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文辉先生、曹帅先生、孙娟女士以及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按照启迪科服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和利率上限计算,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不超过10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本项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名称: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书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A座15层150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90.090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580061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2、启迪科服概况

  启迪科服是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的科技实业投资平台,拥有强大的科技产业垂直孵化和投资体系,深度布局于全球的集群式创新基地,支持了一大批科技企业的成长。

  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关联关系说明:截至目前,启迪科服持有公司16.5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启迪科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服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年借款利率为不超过6.5%(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启迪科服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借款事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5%(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采用市场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五、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总计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整。借款额度为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系指本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期限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最高本金余额。)甲方所欠乙方本金的实际金额以乙方开户银行出具的转入甲方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甲方在收到银行款项的同时向乙方出具带有甲方财务印鉴的借款收据一张。

  2、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到账日至还款日,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借款天数以借款实际计算的占用天数为准。

  3、借款额度期限内,每笔借款的年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年借款利率最高不超过6.5%。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计算,按实际放款时间及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借款额度期限内借款金额有变化的,分段计息。

  4、甲方按时足额的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7、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事项有利于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融资效率,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0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包含受上述关联人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27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人民币5亿元将于2020年2月11日到期,本次申请存续,另本次新增人民币3亿元,共计申请人民币8亿元。《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对本项综合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经协商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统一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5亿元人民币将于2020年2月11日到期,本次申请存续,另本次新增3亿元人民币,共计申请8亿元人民币。《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对本项综合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其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文辉先生、曹帅先生、孙娟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57097XM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0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3日

  营业期限:2015年4月13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

  单位:亿元  

  ■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清华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清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5年4月7日领取了《金融许可证》。财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统一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统一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统一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统一综合授信服务;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统一综合授信服务:2020-2021年度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时,应确保甲方的子公司已得到甲方的同意。

  3、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制订了《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分散投资风险,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根据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上述关联存贷款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基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启迪桑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投资公司”)拟与青岛中恒能环境科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恒能”)在青岛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青岛启迪中恒能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启迪中恒能”,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青岛启迪中恒能将作为公司的环保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相关课题研究及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青岛中恒能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为实施溆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决定以债转股的方式对间接全资子公司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溆浦鹏程”)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由公司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溆浦鹏程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9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9.5%;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0.5%。

  2、对外投资事项三

  为实施枝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二阶段扩建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水务”)决定以自有资金对间接控股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5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万元由启迪水务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枝江枝清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550万元,其中,启迪水务出资人民币3,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1,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7%。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青岛中恒能环境科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事宜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进展、增资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对外投资事项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投资公司与非关联法人青岛中恒能在山东省青岛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

  (1)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投资公司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西藏启迪桑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347737

  法定代表人:李星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A区1栋3单元2-2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西藏投资公司100%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失信情况说明:截止目前西藏投资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交易对方青岛中恒能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中恒能环境科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M0FPM2E

  法定代表人:蒋小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色硅谷核心区国信海创基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生活污泥、生活垃圾、高浓度有机废水、畜禽粪污、秸秆等有机废弃物综合治理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有机肥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改良及修复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环保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非关联自然人蒋勇持有青岛中恒能100%的股权,为青岛中恒能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及失信情况说明:公司与青岛中恒能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截止本公告日青岛中恒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对外投资事项二系对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交易对方。

  3、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水务对枝江枝清进行增资。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水务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启迪浦华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399470070L

  法定代表人:李星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3层C2602-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饮用水供水服务;水污染治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饮用水供水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启迪水务74.14%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投资标的企业名称拟定为“青岛启迪中恒能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经营范围:城乡有机废弃物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园林、绿化、水体处理)技术研发、投资、建设、运营;市政工程施工与设计;环境工程设计;高科技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即墨区

  股权结构: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青岛中恒能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出资方式:公司对溆浦鹏程增资时系以债转股方式出资。

  (2)2016年1月,公司与溆浦县人民政府签订《溆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由公司实施溆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为800吨/日,测算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0,115.64万元,全投资下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9.37%,投资回收期为11.26年。

  目前溆浦鹏程已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批复、项目核准批复等行政审批手续。

  (3)本次增资前后溆浦鹏程股权结构为:

  ■

  (4)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溆浦鹏程资产总额为20,971.26万元,负债总额20,471.26万元,净资产50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溆浦鹏程资产总额21,617.77万元,负债总额21,117.77万元,净资产500万元,目前,溆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在建设期,未产生主营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对外投资事项三

  (1)出资方式:启迪水务对枝江枝清增资时系以现金方式出资。

  (2)2019年7月,枝江枝清与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枝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二期二阶段扩建工程特许经营》,约定由枝江枝清实施枝江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二段扩建工程,新增建设内容为2.2万立方米/日,扩建后项目建设总规模达到7万立方米/日。项目测算总投资额为4,676.41万元,全投资下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87%。

  目前枝江枝清已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初步设计批复、扩建方案审查函、可行性研究批复等行政审批手续。

  (3)本次增资前后枝江枝清股权结构为:

  ■

  (4)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枝江枝清资产总额为8,820.01万元,负债总额5,883.86万元,净资产3,295.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82.72万元,净利润220.3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枝江枝清资产总额9,179.07万元,负债总额5,768.70万元,净资产3,051.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10.41万元,净利润243.90万元。(未经审计)

  五、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对外投资事项一

  西藏投资公司与青岛中恒能就设立合资公司签署了《青岛启迪中恒能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西藏启迪桑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中恒能环境科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概况

  ①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启迪中恒能环境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实际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②公司地址拟设在: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5号启迪大厦10层

  ③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④责任承担:各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启迪中恒能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⑤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城乡固废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专业处理平台。

  ⑥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城乡有机废弃物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园林、绿化、水体处理)技术研发、投资、建设、运营;市政工程施工与设计;环境工程设计;高科技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⑦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600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

  乙方:出资额为400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

  (2)出资约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股权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4)治理结构

  ①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技术委员会、总经理。

  ②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1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③公司股东会选举1名监事。

  ④公司设技术委员会,由3名院士组成,设立首席科学家,由甲、乙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⑤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提名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采用总经理负责制。

  (5)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正确或不完整,该方应被视为已违反本协议。

  (6)争议解决:本协议双方之间在发生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因本协议的违约、终止或有效性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纠纷或索赔时,双方应首先对该等争议寻求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7)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并经甲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外投资事项二、三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涉及签订对外投资协议。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将具体实施当地环保项目的投资及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青岛中恒能签署的《青岛启迪中恒能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不超过12,900万元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一、本次拟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将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9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桑德重科建设有限公司、鹤峰华瑞水务有限公司、黄冈浦华禹清水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具体如下:

  ■

  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本次拟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90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担保总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西安桑德重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韩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01.08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力工程、电力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城市水域垃圾清理、水污染治理;风景园林设计;环保设备、环保器材的研发、设计、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属表面处理的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中水回用处理;污水管网的运营、管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热力供应;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1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4.9%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293.12万元,负债总额10,693.3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0,693.37万元),净资产599.75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1,547.78万元,负债总额10,708.0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0,708.03万元),净资产839.75万元。项目尚在建设中,未形成营业收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西安桑德重科建设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南园路168号电信大楼9-106-2

  法定代表人:向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及污水的再生利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河道整治;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19年5月15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759.91万元,负债总额10,259.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0,259.91万元),净资产50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0,851.46万元,负债总额4,851.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4,851.46万元),净资产600万元。项目尚在建设中,未形成营业收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重庆启盛环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鹤峰华瑞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赵德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费;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设备生产、销售;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市政给水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行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4日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74.14%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777.02万元,负债总额1,325.3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325.39万元),净资产1,451.6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21.11万元,利润总额170.72万元,净利润149.01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3,231.72万元,负债总额1,619.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619.07万元),净资产1,612.65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349.72万元,利润总额184.41万元,净利润161.02万元。

  被担保人鹤峰华瑞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黄冈浦华禹清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大道以南,长江二路以东与禹王城北路以北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张义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给水和污水处理项目的筹建;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生产、销售;环保项目开发、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5年2月9日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74.14%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876.52万元,负债总额4,100.7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2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5.73万元),净资产1,775.7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61.12万元,利润总额-242.21万元,净利润-242.21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5,539.85万元,负债总额3,953.8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82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8.81万元),净资产1,585.1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86.96万元,利润总额-189.75万元,净利润-189.75万元。

  被担保人黄冈浦华禹清水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900万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并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本次申请担保额度的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同时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相关反担保文件,承诺向公司提供关于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的全额反担保,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在公司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发生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

  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03,693.41万元。

  2、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9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18,593.41万元(含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0%。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3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福海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1.00 《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3.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提案4.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2月5日—2020年2月7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舒怡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启迪环境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环境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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