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1月23日 05:3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0-001号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6号楼1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0年1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公司非关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董事肖伟、陈守德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现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机关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2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0-002号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相关期间,公司为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厦门国贸”)提供期货经纪服务,为厦门国贸及其子公司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2019年相关期间,公司为关联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提供期货经纪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继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提供期货经纪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等。

  二. 关联方关系概述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厦门国贸为公司独立董事肖伟担任董事的企业。关联方厦门建发为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德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厦门国贸与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为瑞达期货的关联方。公司追认对互相担任董事期间的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提供期货经纪服务

  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在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上述关联方在公司开设账户从事期货交易手续费率处于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率标准区间内,该类交易占公司手续费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2019年,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在成为公司关联方后发生的期货经纪服务交易情况如下:

  ■

  注1:指关联交易手续费收入金额/公司2018年度经纪业务收入

  2.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通过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其中厦门建发通过其子公司厦门建发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交易,厦门国贸通过其自身及其子公司国贸启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交易。关联方与公司从事相关业务的收费及采购价格按照市场化进行定价。该类现货销售和采购业务毛利较低,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2019年,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在成为公司关联方后公司在风险管理业务中向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销售和采购产品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方销售

  ■

  (2)关联方采购

  ■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提供期货经纪服务

  ■

  注1:指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2:指2019年度关联交易产生手续费收入金额

  2.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

  注1:风险管理业务可能与关联方涉及到仓单销售及采购业务

  注2:指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指2019年度风险管理业务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采购金额

  四. 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肖伟、陈守德回避表决。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预计分别与厦门国贸和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在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前述关联交易已获得非关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非关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五.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非关联独立董事事前审查,非关联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非关联独立董事对前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61      股票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0-003号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15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0 年1月31日下午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6号楼13层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 但不得迟于2020年2月6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6号楼13层瑞达期货证券部,邮编:361000,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92-2397059。

  2、 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2月6日上午8:00-11:00 时,下午13:00-16:00 时。

  3、会议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6号楼13层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林娟 联系电话:0592-2681653

  传真号码:0592-2397059 电子邮箱:78248750@qq.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次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1

  2、投票简称:瑞达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2 月7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 年 2 月7 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0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0-004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璐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根据现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机关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1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二〇二〇年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期货”、“公司”、“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瑞达期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拟对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同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提供经纪服务的关联交易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轻工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在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上述关联方在公司开设账户从事期货交易手续费率处于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率标准区间内,该类交易占公司手续费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2019年,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在成为公司关联方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注1:指关联交易手续费收入金额/公司2018年度手续费收入

  2、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

  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与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合作,其中厦门建发通过其子公司厦门建发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交易,厦门国贸通过其自身及其子公司国贸启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交易。关联方与公司从事相关业务的收费及采购价格按照市场化进行定价。该类现货销售和采购业务毛利较低,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2019年,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在成为公司关联方期间,公司在风险管理业务中向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销售和采购产品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方销售

  ■

  (2)关联方采购

  ■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0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提供经纪服务的关联交易

  ■

  注1:指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2:指2019年度关联交易产生手续费收入金额

  2、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

  ■

  注1:风险管理业务可能与关联方涉及到仓单销售及采购业务

  注2:指厦门国贸及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指2019年度风险管理业务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采购金额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厦门国贸为公司独立董事肖伟担任董事的企业。关联方厦门建发为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德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厦门国贸与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为瑞达期货的关联方。公司追认对互相担任董事期间的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厦门国贸

  ■

  (二)国贸启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国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

  ■

  (三)厦门建发

  ■

  (四)厦门建发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

  ■

  (五)厦门建发轻工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

  ■

  (六)厦门建发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间接合计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

  ■

  (七)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

  ■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价格定价,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且业务规模占比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1、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或弃权均为0票,关联董事肖伟、陈守德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预计分别与厦门国贸和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在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非关联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非关联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非关联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征求了本人的意见,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瑞达期货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纪业务及风险管理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非关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预计分别与厦门国贸和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在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本保荐机构对追认公司2019年度部分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现就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

  2020年1月21日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经审阅有关资料,现对拟列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确认和事先审核,程序合法。本人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签字:

  2020年1月21日

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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