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蔚
原标题:投行老兵借200万炒一只股 交易两周后遇停牌重组 结果亏超百万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这条红线,在新证券法中依然是不可逾越的。
这条红线,可以更好维护市场三公原则,而有时候,也是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关怀和保护。
但这些年来,总有证券从业人员变着法子硬要去碰这条红线。结果呢?
套用一个段子:“结果令人舒适”。
比如下面这个最新案例:有9年证券从业经验的王某旺,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任职期间,向同学借钱借账户买卖一只股票,非但没赚到钱,还亏损近150万元。事发后,又被证监会罚款10万元。
8%年息借钱炒股
上周,宁波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被处罚的人员,是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任职的王某旺。协会信息显示,王某旺于2011年12月入职申万宏源西部,2015年7月离职。次月起任职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目前显示在职。
这位从业9年的投行老兵,亲身“下场”炒股,不仅证券账户是借的,连炒股的钱,都是向同学霍某辉借的。
2017年8月30日,霍某辉在中国银河证券开立了证券账户。第二天,王某旺就与霍某辉签订了“书面合同”(别看不合法,竟然也有“合同”),约定王某旺出资3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霍某辉借款200万元,借款利息为年化8%,账户亏损由王某旺承担,借款部分的盈利金额由王某旺分成80%、霍某辉分成20%。
就交易一只股票
王某旺以8%的利率借钱炒股,非但没赚钱,还倒亏了一百多万。
2017年8月30日至2019年5月23日,王某旺借用霍某辉的上述证券账户,持有、买卖“南京新百”。
在王某旺交易南京新百后半个月后,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7年底,南京新百披露收购预案,拟发行股份收购世鼎香港100%股权,世鼎香港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为美国生物医药公司Dendreon的全部股权。
当年的12月26日,南京新百复牌,但复牌当天只是高开,随即就被砸至绿盘,留下了一根长阴线。
到了2018年,南京新百控股股东三胞集团陷入流动性问题,在这一年的6月底,南京新百连续8个交易日跌停,股价快速被腰斩。
在王某旺买卖及持股期间,南京新百的走势是这样:
如今,根据处罚书,王某旺累计买入11.71万股南京新百,成交金额294.34万元(买入均价在25元以上);累计卖出9.91万股,成交金额124.56万元(卖出均价不到13元);此外,收到红利5436元。经计算,卖出亏损149.06万元,余股账面获利6313.52元,合计亏损148.42万元。
亏钱还得受处罚
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亏了七成五。同时,还要面临监管处罚。
宁波证监局表示,王某旺借用霍某辉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新证券法中是第四十条),依照法律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责令王某旺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监管对“从业人员炒股”一向明令禁止。且近两年来,随着监管层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参与证券交易的稽查执法力度明显加强,此类罚单不断增多。而新证券法对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依然设有红线,这炒股的“瘾头”还真是要不得。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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