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现场出席董事6名,董事赵旭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锦山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俊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2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修订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作相应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作相应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标准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准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标准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延伸产业链布局,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发展质量,结合公司目前主业经营实际,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新设立新产业发展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新产业项目分析、研究以及项目实施、固化、移转运营等。调整后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2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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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公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章程进行了梳理自查,就章程中有关规定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不一致的地方作出修订和完善,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同时,根据公司物联网等项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与物联网相关的计算机系统服务等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另外,经上级党委研究决定,撤销公司党总支委员会,基层党组织仍保留,相应删除《公司章程》第五章党总支委员会有关内容。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详情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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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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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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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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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有关内容。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35号标准股份总部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17日
至2020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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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章程、制度全文。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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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月1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5、登记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标准股份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
2、邮政编码:710068
3、联系电话:029-88279352
4、传真:029-88279160
5、联系人:温耀伟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标准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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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贺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公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章程进行了梳理自查,就章程中有关规定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作出相应修订和完善。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监事会运作实际,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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