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建行、平安为何被国务院点名批评?小微贷款捆绑销售背后的业绩压力
作者: 慕青
[ 对传统银行来说,小微企业审核成本高,扣除业务拓展、风险、资金成本后,加之今年小微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单笔30万元以下的贷款可能亏损。如果高成本的贷款占比过高,就会拉高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利率,又面临监管考核的不利局面。在此情况下,购买保险、转嫁评估成本、搭售的方式,既保证了收益,还平衡了小微贷款的总体利率。 ]
[ 2019年1~9月,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贷款利率为6.75%,较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64个百分点。 ]
小微企业要想从银行贷款,先要购买保险、承担抵押物评估费,不然就要提高贷款利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点名批评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贷款搭售保险的四起案例,再次揭开了银行贷款的捆绑销售乱象。
通报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四个方面。三起案例涉及的贷款金额分别为1.93亿元、6.19亿元、41.58亿元,购买的保险金额为47.9万元、201.8万元、2327.7万元,费率在0.25%~0.5%。
“捆绑销售是行业老毛病,2017年监管出台规定明确禁止,如今还是层出不穷。”银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除了捆绑销售保险,购买理财、先存后贷、承担抵押物评估及登记费等现象屡禁不止。眼下,一些银行为了完成任务还以办理自家ETC设备作为贷款条件。
其实,在银行各类贷款中,小微、个人经营性贷款风险相对较高。为了防范风险,双方协商后客户同意购买保险,有一定合理性,但在实际中往往变成了银行强制。而这种现象的背后,是银行追求中间业务收入、平衡小微贷款总体成本与收益等诸多考量。
业内人士认为,一些拥有关联银保销售渠道的险企,在利用强势渠道做大规模的同时,副作用也开始显现。监管公开通报之后,一些金融机构的交叉销售,将会受到影响。
捆绑销售乱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11月18日通报,小微企业借款时违规搭售保险的四起案例中,三起集中于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一起案例发生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通报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建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的贷款,由该行客户经理强制要求借款人购买了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贷无忧”人身险47.91万元。
同期,建行北京市分行新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6.19亿元的贷款,由借款人购买了201.85万元的“贷无忧”。此外,上述贷款抵押物全部由借款方购买了总金额849.22万元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了295.58万元的抵押物评估费。
相比建行北京市分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搭售的保险金额则要大得多。核查发现,2017年6月中旬至2019年4月底,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4721笔,累计发放133.73亿元,其中1295笔、41.58亿元,由借款人购买了2327.78万元保险。抽查发现,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办理贷款时,将购买保险与贷款强行挂钩。如办理贷款时必须按贷款额度的1%购买保险,否则贷款利率上调。
“这是典型的捆绑销售。”一位上市银行中高层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捆绑销售是行业痼疾,2017年监管出台“七不准四公开”禁令,禁止银行借提供融资之机搭售其他产品,但两年来类似情况仍然屡禁不止。
“捆绑销售非常普遍,只要不被举报,该干还是照样干。”某全国性银行中层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眼下,一些银行为了完成任务,贷款时还要求企业必须安装ETC,如果已经安装而又想获得贷款,就必须改装该行的ETC。
该人士说,银行捆绑销售的内容非常广泛,除了买保险、安装ETC,还有要求贷款方承担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购买理财,先存后贷等各种条件,如果不满足要求,即便能获得贷款,利息等成本也会提高。
“捆绑销售有银行人员考核、业绩的原因,但更多还是银行转嫁成本的行为。”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一些银行甚至将捆绑销售的任务,层层分解到个人。
捆绑销售争议
根据产品信息,“贷无忧”是指借款人在向银贷款时,以借款法人所有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为被保险人投保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残疾为保险责任,并将第一受益人权利让渡给贷款发放机构的新型保险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而“平安福”保险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等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
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要求借款方购买的保险,类型均与个人经营者、抵押物有关。根据通报,建行北京市分行及其下辖通州分行的三起案件中,两件为“贷无忧”人身险,一笔为财产险,且抵押物财产险购买金额最大;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涉及的则全部为人身险。
业内人士认为,为易遭受自然灾害的抵押物、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购买保险,特别是在小微企业生命周期较短、抵御风险能力差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确有其必要性。但购买人身险,看不出来有多少必要性。
“银行捆绑销售有一个分水岭,那就是2017年出台的‘七不准四公开’,明确规定了不准搞借贷搭售。”上述上市银行人士说,规定落地后,借发放贷款捆绑销售,不只是合理性存在问题,可能还涉嫌违规。
该人士认为,如果双方协商后你情我愿购买,就不叫捆绑销售。但实际上,在贷款过程中,往往是银行强迫小微企业、个人经营者购买。如果是防范风险,增信、担保的手段很多,并非只有买保险一种。而在通常以房产为抵押物的情况下,购买抵押物财产险的必要性不足;而转嫁评估费本来就是违规。
背后的利益考量
“如果不是线上审核,对银行和个人来说,做小微贷款还是不划算。”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对传统银行来说,小微企业审核成本高,扣除业务拓展、风险、资金成本后,加之今年小微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单笔30万元以下的贷款可能亏损。但为了完成考核,银行又必须发放一定规模的小微贷款。
数据显示,2019年1~9月,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贷款利率为6.75%,较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64个百分点。其中,五家大型银行1~9月发放的贷款利率为4.75%,比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68个百分点,加之五家银行通过发放信用贷款、减费让利等下降贷款成本0.8个百分点,贷款成本下降1个百分点的目标已经实现。
在此情况下,银行就会以较高的成本向小微企业放贷,但业内人士称,2018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多次引导银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如果高成本的贷款占比过高,就会拉高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利率,又面临监管考核的不利局面。在此情况下,购买保险、转嫁评估成本、搭售的方式,既保证了收益,还平衡了小微贷款的总体利率。
这在国务院11月18日的通报中也有所反映。根据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平安银行13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强行要求贷款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否则贷款利率上调。
华东某银行人士亦称,该行的小微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是收益相对较低,但“风险较小可以跑量”的,如房屋抵押、票据类,能做尽量做;一类是风险高收益也高,要通过收益覆盖风险,但为了平衡小微贷款总体成本,这类贷款利息高。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过捆绑销售,既平衡了小微贷款总体利率,还美化了财务报表,表面上做大了中间业务收入。此外,一些银行推行收入结构转型,对中间业务收入极为重视,设置的目标较高,也催生了捆绑销售的行为。业务人员为了完成任务,利用强势地位,要求小微、个人经营者贷款时购买保险、其他产品和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在11月18日的通报中也表示,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强势渠道副作用显现
上述上市银行人士说,贷款买保险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一些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来自子公司或关联方。
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就是这种情况,两家银行北京分行搭售的保险,就来自自身的子公司和关联方。公开信息显示,“贷无忧”由建信人寿发行,“平安福”则是中国平安的主力人身险产品。
原名太平洋安泰的建信人寿,由建行收购后于2011年7月更名。在被收购之前保费、利润规模都比较小,经纪人代理为主要渠道。建行控股、更名之后,其保费收入、利润规模都快速增长,但对银保渠道也高度依赖。2018年年报显示,建信人寿九款排名前五的产品中,八款来自银保渠道。
2018年,在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公司中,建信人寿以294.5亿元的规模保费位列首位。工银安盛、平安人寿、农银人寿、光大永明、平安健康等位居前十,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100.4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规模保费的92.2%。规模保费排名靠前的银行系保险公司居多,依托母行庞大的客户资源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平台,成就了银行系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的天然优势。
平安银行虽然不是险企母公司,但作为中国平安的重要业务板块,占据了中国平安综合金融的重要一翼,为其零售转型带来资源支持的同时,也在反哺中国平安的保险业务。2017年3月,该行高管曾表示,平安银行的保险销售水平,与招商银行,以及汇丰、花旗等外资银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保险在其中间收入中占比“不是高了,而是低了”,需要大踏步前进。
“银行在贷款时要求客户买保险,肯定有收入方面的考虑,但建行、平安银行卖的是子公司、集团的产品,捆绑销售多少与交叉销售有关。”上述上市银行人士说,此次被通报后,两家银行将面临整改、规范,这对其交叉销售会有一定影响。
责任编辑:覃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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