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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遏制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行为
北京银保监局:遏制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行为

新浪财经|2019年11月20日  11:01
国务院点名批评:建行、平安小微贷款搭售保险被约谈
国务院点名批评:建行、平安小微贷款搭售保险被约谈

新浪财经|2019年11月18日  21:13
国务院: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小微贷款存借贷搭售行为
国务院: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小微贷款存借贷搭售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今日发布通报称,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详情]

新浪财经|2019年11月18日  12:52
国务院: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小微贷款存借贷搭售行为
国务院: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小微贷款存借贷搭售行为

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详情]

中国政府网|2019年11月18日  11:42
建行北分、平安北分被通报 原因是增加小微企业负担
建行北分、平安北分被通报 原因是增加小微企业负担

据中国政府网发布,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详情]

新京报网|2019年11月18日  13:04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被罚55万:个人贷款业务借贷搭售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被罚55万:个人贷款业务借贷搭售

北京银保监局今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16.500, 0.16, 0.98%)北京分行因个人贷款业务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责任人解朋崃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详情]

新浪财经|2019年11月18日  10:03
建行中关村分行被罚30万: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
建行中关村分行被罚30万: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详情]

新浪财经|2019年11月18日  10:06
银行业普惠小微贷款规模增利率降 差异化监管将出台
银行业普惠小微贷款规模增利率降 差异化监管将出台

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今年以来延续快速发展态势,成效明显。[详情]

第一财经|2019年11月14日  03:00
银行普惠业务考核继续强化 小微贷款利率可低于LPR
银行普惠业务考核继续强化 小微贷款利率可低于LPR

今年以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得到强化,普惠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也得到提高。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前8个月,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比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59个百分点,为6.8%。[详情]

第一财经|2019年10月31日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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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平安为何被国务院点名?小微贷款背后存利益考量
建行平安为何被国务院点名?小微贷款背后存利益考量

  原标题 建行、平安为何被国务院点名批评?小微贷款捆绑销售背后的业绩压力 作者: 慕青 [ 对传统银行来说,小微企业审核成本高,扣除业务拓展、风险、资金成本后,加之今年小微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单笔30万元以下的贷款可能亏损。如果高成本的贷款占比过高,就会拉高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利率,又面临监管考核的不利局面。在此情况下,购买保险、转嫁评估成本、搭售的方式,既保证了收益,还平衡了小微贷款的总体利率。 ] [ 2019年1~9月,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贷款利率为6.75%,较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64个百分点。 ] 小微企业要想从银行贷款,先要购买保险、承担抵押物评估费,不然就要提高贷款利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点名批评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贷款搭售保险的四起案例,再次揭开了银行贷款的捆绑销售乱象。 通报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四个方面。三起案例涉及的贷款金额分别为1.93亿元、6.19亿元、41.58亿元,购买的保险金额为47.9万元、201.8万元、2327.7万元,费率在0.25%~0.5%。 “捆绑销售是行业老毛病,2017年监管出台规定明确禁止,如今还是层出不穷。”银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除了捆绑销售保险,购买理财、先存后贷、承担抵押物评估及登记费等现象屡禁不止。眼下,一些银行为了完成任务还以办理自家ETC设备作为贷款条件。 其实,在银行各类贷款中,小微、个人经营性贷款风险相对较高。为了防范风险,双方协商后客户同意购买保险,有一定合理性,但在实际中往往变成了银行强制。而这种现象的背后,是银行追求中间业务收入、平衡小微贷款总体成本与收益等诸多考量。 业内人士认为,一些拥有关联银保销售渠道的险企,在利用强势渠道做大规模的同时,副作用也开始显现。监管公开通报之后,一些金融机构的交叉销售,将会受到影响。 捆绑销售乱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11月18日通报,小微企业借款时违规搭售保险的四起案例中,三起集中于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一起案例发生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通报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建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的贷款,由该行客户经理强制要求借款人购买了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贷无忧”人身险47.91万元。 同期,建行北京市分行新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6.19亿元的贷款,由借款人购买了201.85万元的“贷无忧”。此外,上述贷款抵押物全部由借款方购买了总金额849.22万元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了295.58万元的抵押物评估费。 相比建行北京市分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搭售的保险金额则要大得多。核查发现,2017年6月中旬至2019年4月底,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4721笔,累计发放133.73亿元,其中1295笔、41.58亿元,由借款人购买了2327.78万元保险。抽查发现,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办理贷款时,将购买保险与贷款强行挂钩。如办理贷款时必须按贷款额度的1%购买保险,否则贷款利率上调。 “这是典型的捆绑销售。”一位上市银行中高层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捆绑销售是行业痼疾,2017年监管出台“七不准四公开”禁令,禁止银行借提供融资之机搭售其他产品,但两年来类似情况仍然屡禁不止。 “捆绑销售非常普遍,只要不被举报,该干还是照样干。”某全国性银行中层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眼下,一些银行为了完成任务,贷款时还要求企业必须安装ETC,如果已经安装而又想获得贷款,就必须改装该行的ETC。 该人士说,银行捆绑销售的内容非常广泛,除了买保险、安装ETC,还有要求贷款方承担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购买理财,先存后贷等各种条件,如果不满足要求,即便能获得贷款,利息等成本也会提高。 “捆绑销售有银行人员考核、业绩的原因,但更多还是银行转嫁成本的行为。”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一些银行甚至将捆绑销售的任务,层层分解到个人。 捆绑销售争议 根据产品信息,“贷无忧”是指借款人在向银贷款时,以借款法人所有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为被保险人投保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残疾为保险责任,并将第一受益人权利让渡给贷款发放机构的新型保险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而“平安福”保险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等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 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要求借款方购买的保险,类型均与个人经营者、抵押物有关。根据通报,建行北京市分行及其下辖通州分行的三起案件中,两件为“贷无忧”人身险,一笔为财产险,且抵押物财产险购买金额最大;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涉及的则全部为人身险。 业内人士认为,为易遭受自然灾害的抵押物、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购买保险,特别是在小微企业生命周期较短、抵御风险能力差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确有其必要性。但购买人身险,看不出来有多少必要性。 “银行捆绑销售有一个分水岭,那就是2017年出台的‘七不准四公开’,明确规定了不准搞借贷搭售。”上述上市银行人士说,规定落地后,借发放贷款捆绑销售,不只是合理性存在问题,可能还涉嫌违规。 该人士认为,如果双方协商后你情我愿购买,就不叫捆绑销售。但实际上,在贷款过程中,往往是银行强迫小微企业、个人经营者购买。如果是防范风险,增信、担保的手段很多,并非只有买保险一种。而在通常以房产为抵押物的情况下,购买抵押物财产险的必要性不足;而转嫁评估费本来就是违规。 背后的利益考量 “如果不是线上审核,对银行和个人来说,做小微贷款还是不划算。”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对传统银行来说,小微企业审核成本高,扣除业务拓展、风险、资金成本后,加之今年小微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单笔30万元以下的贷款可能亏损。但为了完成考核,银行又必须发放一定规模的小微贷款。 数据显示,2019年1~9月,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贷款利率为6.75%,较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64个百分点。其中,五家大型银行1~9月发放的贷款利率为4.75%,比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68个百分点,加之五家银行通过发放信用贷款、减费让利等下降贷款成本0.8个百分点,贷款成本下降1个百分点的目标已经实现。 在此情况下,银行就会以较高的成本向小微企业放贷,但业内人士称,2018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多次引导银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如果高成本的贷款占比过高,就会拉高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利率,又面临监管考核的不利局面。在此情况下,购买保险、转嫁评估成本、搭售的方式,既保证了收益,还平衡了小微贷款的总体利率。 这在国务院11月18日的通报中也有所反映。根据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平安银行13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强行要求贷款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否则贷款利率上调。 华东某银行人士亦称,该行的小微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是收益相对较低,但“风险较小可以跑量”的,如房屋抵押、票据类,能做尽量做;一类是风险高收益也高,要通过收益覆盖风险,但为了平衡小微贷款总体成本,这类贷款利息高。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过捆绑销售,既平衡了小微贷款总体利率,还美化了财务报表,表面上做大了中间业务收入。此外,一些银行推行收入结构转型,对中间业务收入极为重视,设置的目标较高,也催生了捆绑销售的行为。业务人员为了完成任务,利用强势地位,要求小微、个人经营者贷款时购买保险、其他产品和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在11月18日的通报中也表示,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强势渠道副作用显现 上述上市银行人士说,贷款买保险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一些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来自子公司或关联方。 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就是这种情况,两家银行北京分行搭售的保险,就来自自身的子公司和关联方。公开信息显示,“贷无忧”由建信人寿发行,“平安福”则是中国平安的主力人身险产品。 原名太平洋安泰的建信人寿,由建行收购后于2011年7月更名。在被收购之前保费、利润规模都比较小,经纪人代理为主要渠道。建行控股、更名之后,其保费收入、利润规模都快速增长,但对银保渠道也高度依赖。2018年年报显示,建信人寿九款排名前五的产品中,八款来自银保渠道。 2018年,在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公司中,建信人寿以294.5亿元的规模保费位列首位。工银安盛、平安人寿、农银人寿、光大永明、平安健康等位居前十,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100.4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规模保费的92.2%。规模保费排名靠前的银行系保险公司居多,依托母行庞大的客户资源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平台,成就了银行系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的天然优势。 平安银行虽然不是险企母公司,但作为中国平安的重要业务板块,占据了中国平安综合金融的重要一翼,为其零售转型带来资源支持的同时,也在反哺中国平安的保险业务。2017年3月,该行高管曾表示,平安银行的保险销售水平,与招商银行,以及汇丰、花旗等外资银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保险在其中间收入中占比“不是高了,而是低了”,需要大踏步前进。 “银行在贷款时要求客户买保险,肯定有收入方面的考虑,但建行、平安银行卖的是子公司、集团的产品,捆绑销售多少与交叉销售有关。”上述上市银行人士说,此次被通报后,两家银行将面临整改、规范,这对其交叉销售会有一定影响。[详情]

第一财经 | 2019年11月27日 03:42
夏心愉:除了被盯上的贷款搭售保险 银行还有哪些套路
夏心愉:除了被盯上的贷款搭售保险 银行还有哪些套路

  “我想要200万进个货,银行说办法是有,还给了我三条路可选。”赵先生说,但每一条路都是“套路”,且算算资金综合成本,他自知负担不起,所以三条路甚至可能都是“死路”。[详情]

新浪财经 | 2019年11月25日 09:55
金融时报刊评:金融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时报刊评:金融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实体经济

  原标题:提高政治站位 服务实体经济 来源 金融时报 赵萌 近日,央行行长、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易纲主持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会议指出,金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好银行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的关键作用。 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部门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成绩斐然:稳健货币政策松紧适度,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升;贷款平稳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稳固;信贷结构优化,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同时,应当看到的是,受外部环境更趋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我国信用紧缩难题仍未破解,突出体现在M2低位增长、实体经济融资利率居高不下等方面。宏观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仍面临挑战,局部性社会信用收缩压力依然存在。 一方面,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对公信贷方面,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资产荒”,造成信贷“月初回落、月末冲高”,低风险偏好推动持续向零售端转型。目前,中小银行对公领域有效需求不足,压力仍然偏大。 另一方面,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和供给匹配度不够的双重约束。今年以来,制造业贷款增长较为低迷,除信息技术等个别领域维持高增长外,经济旧动能信贷需求仍然不足。 上述会议指出,金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加强结构调整,进一步将改革和调控、短期和长期、内部和外部均衡结合起来,用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发挥好银行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对此,易纲重点提出“继续强化逆周期调节”“坚持推进结构调整”“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继续推进资本补充工作”四点要求。事实上,上述举措多是对过去提法的再次强调,核心内容还是要通过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继续推动贷款实际利率下行,以助力经济稳增长。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让利”于实体经济的政治觉悟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为实现“六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要聚焦主业、优化服务。加快转变金融产品与服务同质化严重的现状,深度挖掘自身潜力,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加快转变经营模式,做优主业,做精专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价值和利润。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要审慎创新、稳健发展。不能打着创新的名义搞资金体内循环和脱实向虚,要扎根于服务实体经济,围绕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需求进行金融创新。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做好新常态下的金融工作,金融机构切不可忘记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只有实体经济根深蒂固,金融才能枝繁叶茂。[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11月22日 09:17
对借贷“搭售”就应严惩
对借贷“搭售”就应严惩

  原标题:对借贷“搭售”就应严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通告,点名批评了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责令两家机构立查立改,对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对此,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要求银行机构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变相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取得了良好效果。然而现实中有些银行机构对中央政策和监管要求视而不见,仍旧我行我素甚至打“擦边球”,违反相关监管要求,变相收费,抬高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这些问题亟待整治。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既有银行思想认识不足的原因,也有管理不到位、考核不科学的原因。具体来说,就是没有处理好银行经营与企业发展、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考核激励偏离了正轨,使得基层信贷机构和业务人员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比如,有的基层信贷机构明知有规定,但出于个体利益考虑,执行监管规定依旧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有鉴于此,监管部门毫不手软,依法处罚,不仅教育了违规金融机构,也将对其他银行起到警示作用。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应继续坚持强监管不放松,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决策部署,督导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银保监会“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要通过现场检查、专项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查处银行机构存在的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同时,各金融机构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增加小微企业负担的行为。社会各界也要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积极举报,使企业的融资负担明显下降。[详情]

经济日报 | 2019年11月21日 07:05
北京银保监局:遏制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行为
新浪财经 | 2019年11月20日 11:01
建行、平安银行遭通报批评:放贷搭售保险、转嫁成本
建行、平安银行遭通报批评:放贷搭售保险、转嫁成本

  原标题:放贷搭售保险、转嫁成本!两大银行“伤”了小微企业,遭通报批评 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下称“《通报》”)。 《通报》显示,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时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存在对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两家银行被点名批评 从《通报》情况来看,两家银行由于以下四点问题被点名批评: 其一,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通报》指出,2018年3月,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贷无忧”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该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还存在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行为。 据悉,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其二,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通报》指出,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三,“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 《通报》表示,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其四,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此外,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监管提出四点要求 据悉,针对上述问题,银保监会已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 并且,北京银保监局也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此外,本次《通报》也提出了四项监管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 各银行机构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银保监会“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收费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以上未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案例,各银行机构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引以为戒,深入查找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增加小微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各银行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小微企业中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改进综合经营考核办法,杜绝违规搭售产品、内部交叉激励等增加企业成本的做法。发挥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大续贷支持力度,优化贷款期限和流程,用好用足外部优惠政策,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 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面上排查,重点选择综合化经营程度高的银行机构进行抽查核查。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 (国际金融报记者 马嘉辛)[详情]

国际金融报 | 2019年11月19日 18:21
小微贷款违规搭售曝光 建行、平安被国办点名通报
小微贷款违规搭售曝光 建行、平安被国办点名通报

  原标题 小微贷款违规搭售现象曝光 建行北分、平安银行北分被国办督查室点名通报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 张末冬 随着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逐步展开,国务院督查组也加快了对金融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小微金融存在的不合规问题再度引发关注。 11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指出,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具体来看,通报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四个方面。 此外,银保监会方面表示,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在通报的案例中,搭售保险的情况比较严重。据了解,建行北京市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则在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另外,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通报》指出,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除了保险搭售问题外,在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对此,银保监会方面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收费监管要求。同时,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下一步,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面上排查,重点选择综合化经营程度高的银行机构进行抽查核查。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11月19日 04:51
银保监会: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银保监会: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8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下称《通报》)要求,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通报》显示,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银保监会对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通报》显示,一是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2018年3月,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贷无忧”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该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 二是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 三是“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 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四是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此外,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明确四方面监管要求 《通报》明确了监管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 二是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 三是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小微企业中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改进综合经营考核办法,杜绝违规搭售产品、内部交叉激励等增加企业成本的做法。 四是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详情]

中国证券报 | 2019年11月19日 00:48
国务院点名批评:建行、平安小微贷款搭售保险被约谈
国务院点名批评:建行、平安小微贷款搭售保险被约谈

   文/贾谷闻 11月18日午间,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通告,剑指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北分”)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 通告指出,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此前,北京银保监局已于今日上午披露了对两家银行的罚单,建行北分的两家二级分行和平安北分合计被罚款逾百万元。 建行北分涉三宗罪 核查组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针对这2114笔业务,建行北分涉及三项违规行为,分别为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具体来看,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以下辖通州分行为例,该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 此外,这2114笔小微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同时,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平安北分违规搭售高额人身险 核查组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 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 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两行总行已被约谈 监管开出百万罚单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在通报中对两家银行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通报指出,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 同时,两家银行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通报透露,中国银保监会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同时,据北京银保监局今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行北京中关村分行、通州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各罚款30万元。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因个人贷款业务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责任人解朋崃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目前,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强调,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详情]

新浪财经 | 2019年11月18日 21:13
银保监会抓典型:建行、平安变相捆绑卖保险遭通报
银保监会抓典型:建行、平安变相捆绑卖保险遭通报

  来源:A智慧保 金融支持小微,就是支持实体,这是顶层多年倡导的方向。然而,有金融机构在支持的过程中却变了味。其中,建设银行与平安银行被抓典型,原因即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不力,还变相捆绑卖保险。11月18日,银保监会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全行业通报。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要求银行机构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变相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经典型案例一 主体银行:建设银行北分 事件:“小微”借款捆绑意外险 2018年3月,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 该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经典型案例二 主体银行:建设银行北分 事件:“小微”抵押物须买保险 “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 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经典型案例三 主体银行:平安银行北分 事件:个人贷款搭售高额意外险 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经典型案例四 主体银行:建设银行北分 事件:借款评估费转嫁“小微” 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总  结   - 这绝不是个例 - 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11月18日 20:00
建行平安为何被国务院点名?小微贷款背后存利益考量
建行平安为何被国务院点名?小微贷款背后存利益考量

  原标题 建行、平安为何被国务院点名批评?小微贷款捆绑销售背后的业绩压力 作者: 慕青 [ 对传统银行来说,小微企业审核成本高,扣除业务拓展、风险、资金成本后,加之今年小微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单笔30万元以下的贷款可能亏损。如果高成本的贷款占比过高,就会拉高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利率,又面临监管考核的不利局面。在此情况下,购买保险、转嫁评估成本、搭售的方式,既保证了收益,还平衡了小微贷款的总体利率。 ] [ 2019年1~9月,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贷款利率为6.75%,较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64个百分点。 ] 小微企业要想从银行贷款,先要购买保险、承担抵押物评估费,不然就要提高贷款利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点名批评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贷款搭售保险的四起案例,再次揭开了银行贷款的捆绑销售乱象。 通报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四个方面。三起案例涉及的贷款金额分别为1.93亿元、6.19亿元、41.58亿元,购买的保险金额为47.9万元、201.8万元、2327.7万元,费率在0.25%~0.5%。 “捆绑销售是行业老毛病,2017年监管出台规定明确禁止,如今还是层出不穷。”银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除了捆绑销售保险,购买理财、先存后贷、承担抵押物评估及登记费等现象屡禁不止。眼下,一些银行为了完成任务还以办理自家ETC设备作为贷款条件。 其实,在银行各类贷款中,小微、个人经营性贷款风险相对较高。为了防范风险,双方协商后客户同意购买保险,有一定合理性,但在实际中往往变成了银行强制。而这种现象的背后,是银行追求中间业务收入、平衡小微贷款总体成本与收益等诸多考量。 业内人士认为,一些拥有关联银保销售渠道的险企,在利用强势渠道做大规模的同时,副作用也开始显现。监管公开通报之后,一些金融机构的交叉销售,将会受到影响。 捆绑销售乱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11月18日通报,小微企业借款时违规搭售保险的四起案例中,三起集中于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一起案例发生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通报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建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的贷款,由该行客户经理强制要求借款人购买了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贷无忧”人身险47.91万元。 同期,建行北京市分行新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6.19亿元的贷款,由借款人购买了201.85万元的“贷无忧”。此外,上述贷款抵押物全部由借款方购买了总金额849.22万元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了295.58万元的抵押物评估费。 相比建行北京市分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搭售的保险金额则要大得多。核查发现,2017年6月中旬至2019年4月底,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4721笔,累计发放133.73亿元,其中1295笔、41.58亿元,由借款人购买了2327.78万元保险。抽查发现,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办理贷款时,将购买保险与贷款强行挂钩。如办理贷款时必须按贷款额度的1%购买保险,否则贷款利率上调。 “这是典型的捆绑销售。”一位上市银行中高层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捆绑销售是行业痼疾,2017年监管出台“七不准四公开”禁令,禁止银行借提供融资之机搭售其他产品,但两年来类似情况仍然屡禁不止。 “捆绑销售非常普遍,只要不被举报,该干还是照样干。”某全国性银行中层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眼下,一些银行为了完成任务,贷款时还要求企业必须安装ETC,如果已经安装而又想获得贷款,就必须改装该行的ETC。 该人士说,银行捆绑销售的内容非常广泛,除了买保险、安装ETC,还有要求贷款方承担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购买理财,先存后贷等各种条件,如果不满足要求,即便能获得贷款,利息等成本也会提高。 “捆绑销售有银行人员考核、业绩的原因,但更多还是银行转嫁成本的行为。”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一些银行甚至将捆绑销售的任务,层层分解到个人。 捆绑销售争议 根据产品信息,“贷无忧”是指借款人在向银贷款时,以借款法人所有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为被保险人投保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残疾为保险责任,并将第一受益人权利让渡给贷款发放机构的新型保险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而“平安福”保险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等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 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要求借款方购买的保险,类型均与个人经营者、抵押物有关。根据通报,建行北京市分行及其下辖通州分行的三起案件中,两件为“贷无忧”人身险,一笔为财产险,且抵押物财产险购买金额最大;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涉及的则全部为人身险。 业内人士认为,为易遭受自然灾害的抵押物、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购买保险,特别是在小微企业生命周期较短、抵御风险能力差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确有其必要性。但购买人身险,看不出来有多少必要性。 “银行捆绑销售有一个分水岭,那就是2017年出台的‘七不准四公开’,明确规定了不准搞借贷搭售。”上述上市银行人士说,规定落地后,借发放贷款捆绑销售,不只是合理性存在问题,可能还涉嫌违规。 该人士认为,如果双方协商后你情我愿购买,就不叫捆绑销售。但实际上,在贷款过程中,往往是银行强迫小微企业、个人经营者购买。如果是防范风险,增信、担保的手段很多,并非只有买保险一种。而在通常以房产为抵押物的情况下,购买抵押物财产险的必要性不足;而转嫁评估费本来就是违规。 背后的利益考量 “如果不是线上审核,对银行和个人来说,做小微贷款还是不划算。”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对传统银行来说,小微企业审核成本高,扣除业务拓展、风险、资金成本后,加之今年小微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单笔30万元以下的贷款可能亏损。但为了完成考核,银行又必须发放一定规模的小微贷款。 数据显示,2019年1~9月,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贷款利率为6.75%,较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64个百分点。其中,五家大型银行1~9月发放的贷款利率为4.75%,比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68个百分点,加之五家银行通过发放信用贷款、减费让利等下降贷款成本0.8个百分点,贷款成本下降1个百分点的目标已经实现。 在此情况下,银行就会以较高的成本向小微企业放贷,但业内人士称,2018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多次引导银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如果高成本的贷款占比过高,就会拉高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利率,又面临监管考核的不利局面。在此情况下,购买保险、转嫁评估成本、搭售的方式,既保证了收益,还平衡了小微贷款的总体利率。 这在国务院11月18日的通报中也有所反映。根据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平安银行13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强行要求贷款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否则贷款利率上调。 华东某银行人士亦称,该行的小微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是收益相对较低,但“风险较小可以跑量”的,如房屋抵押、票据类,能做尽量做;一类是风险高收益也高,要通过收益覆盖风险,但为了平衡小微贷款总体成本,这类贷款利息高。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过捆绑销售,既平衡了小微贷款总体利率,还美化了财务报表,表面上做大了中间业务收入。此外,一些银行推行收入结构转型,对中间业务收入极为重视,设置的目标较高,也催生了捆绑销售的行为。业务人员为了完成任务,利用强势地位,要求小微、个人经营者贷款时购买保险、其他产品和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在11月18日的通报中也表示,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强势渠道副作用显现 上述上市银行人士说,贷款买保险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一些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来自子公司或关联方。 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就是这种情况,两家银行北京分行搭售的保险,就来自自身的子公司和关联方。公开信息显示,“贷无忧”由建信人寿发行,“平安福”则是中国平安的主力人身险产品。 原名太平洋安泰的建信人寿,由建行收购后于2011年7月更名。在被收购之前保费、利润规模都比较小,经纪人代理为主要渠道。建行控股、更名之后,其保费收入、利润规模都快速增长,但对银保渠道也高度依赖。2018年年报显示,建信人寿九款排名前五的产品中,八款来自银保渠道。 2018年,在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公司中,建信人寿以294.5亿元的规模保费位列首位。工银安盛、平安人寿、农银人寿、光大永明、平安健康等位居前十,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100.4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规模保费的92.2%。规模保费排名靠前的银行系保险公司居多,依托母行庞大的客户资源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平台,成就了银行系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的天然优势。 平安银行虽然不是险企母公司,但作为中国平安的重要业务板块,占据了中国平安综合金融的重要一翼,为其零售转型带来资源支持的同时,也在反哺中国平安的保险业务。2017年3月,该行高管曾表示,平安银行的保险销售水平,与招商银行,以及汇丰、花旗等外资银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保险在其中间收入中占比“不是高了,而是低了”,需要大踏步前进。 “银行在贷款时要求客户买保险,肯定有收入方面的考虑,但建行、平安银行卖的是子公司、集团的产品,捆绑销售多少与交叉销售有关。”上述上市银行人士说,此次被通报后,两家银行将面临整改、规范,这对其交叉销售会有一定影响。[详情]

夏心愉:除了被盯上的贷款搭售保险 银行还有哪些套路
夏心愉:除了被盯上的贷款搭售保险 银行还有哪些套路

  “我想要200万进个货,银行说办法是有,还给了我三条路可选。”赵先生说,但每一条路都是“套路”,且算算资金综合成本,他自知负担不起,所以三条路甚至可能都是“死路”。[详情]

金融时报刊评:金融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时报刊评:金融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实体经济

  原标题:提高政治站位 服务实体经济 来源 金融时报 赵萌 近日,央行行长、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易纲主持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会议指出,金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好银行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的关键作用。 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部门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成绩斐然:稳健货币政策松紧适度,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升;贷款平稳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稳固;信贷结构优化,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同时,应当看到的是,受外部环境更趋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我国信用紧缩难题仍未破解,突出体现在M2低位增长、实体经济融资利率居高不下等方面。宏观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仍面临挑战,局部性社会信用收缩压力依然存在。 一方面,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对公信贷方面,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资产荒”,造成信贷“月初回落、月末冲高”,低风险偏好推动持续向零售端转型。目前,中小银行对公领域有效需求不足,压力仍然偏大。 另一方面,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和供给匹配度不够的双重约束。今年以来,制造业贷款增长较为低迷,除信息技术等个别领域维持高增长外,经济旧动能信贷需求仍然不足。 上述会议指出,金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加强结构调整,进一步将改革和调控、短期和长期、内部和外部均衡结合起来,用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发挥好银行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对此,易纲重点提出“继续强化逆周期调节”“坚持推进结构调整”“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继续推进资本补充工作”四点要求。事实上,上述举措多是对过去提法的再次强调,核心内容还是要通过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继续推动贷款实际利率下行,以助力经济稳增长。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让利”于实体经济的政治觉悟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为实现“六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要聚焦主业、优化服务。加快转变金融产品与服务同质化严重的现状,深度挖掘自身潜力,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加快转变经营模式,做优主业,做精专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价值和利润。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机构要审慎创新、稳健发展。不能打着创新的名义搞资金体内循环和脱实向虚,要扎根于服务实体经济,围绕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需求进行金融创新。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做好新常态下的金融工作,金融机构切不可忘记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只有实体经济根深蒂固,金融才能枝繁叶茂。[详情]

对借贷“搭售”就应严惩
对借贷“搭售”就应严惩

  原标题:对借贷“搭售”就应严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通告,点名批评了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责令两家机构立查立改,对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对此,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要求银行机构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变相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取得了良好效果。然而现实中有些银行机构对中央政策和监管要求视而不见,仍旧我行我素甚至打“擦边球”,违反相关监管要求,变相收费,抬高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这些问题亟待整治。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既有银行思想认识不足的原因,也有管理不到位、考核不科学的原因。具体来说,就是没有处理好银行经营与企业发展、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考核激励偏离了正轨,使得基层信贷机构和业务人员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比如,有的基层信贷机构明知有规定,但出于个体利益考虑,执行监管规定依旧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有鉴于此,监管部门毫不手软,依法处罚,不仅教育了违规金融机构,也将对其他银行起到警示作用。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应继续坚持强监管不放松,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决策部署,督导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银保监会“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要通过现场检查、专项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查处银行机构存在的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同时,各金融机构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增加小微企业负担的行为。社会各界也要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积极举报,使企业的融资负担明显下降。[详情]

北京银保监局:遏制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行为
北京银保监局:遏制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行为

  新浪财经讯 11月20日消息,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规范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的通知》称,从严禁借贷搭售、严禁转嫁成本、协商费用分担、完善激励机制、规范员工行为五个方面对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予以规范,坚决遏制辖内银行业机构变相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等行为。 以下为通知全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规范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的通知 京银保监发〔2019〕349号 各政策性银行北京市分行及总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在京营业机构、辖内各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辖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辖内各村镇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辖内各外资银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监管政策,不得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借贷搭售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或以其他方式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违规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客户购买保险、理财、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将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发放时间、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授信条件与是否购买上述产品及购买产品的金额、期限挂钩。 二、严禁转嫁成本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过程中,应切实承担尽职调查、押品评估、抵押登记等相关成本,不得凭借自身优势地位,采取诸如在合同中约定由客户承担相关成本、要求客户先委托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后申请贷款等形式,变相将上述经营成本转嫁给小微企业客户。 三、协商费用分担 (一)明确办理标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明确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等风险防控环节的具体标准,不得简单地以风险防范为由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客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或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 (二)实行名单管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过程中提供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实行动态名单制管理,并及时进行公示或告知客户,由客户自主选取名单范围内机构。不得强制要求客户选择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公证处等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有偿服务。 (三)约定分担比例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积极与小微企业客户协商贷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担方式,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要求小微企业客户承担全部费用。同时,鼓励银行秉持“减费让利”原则,主动承担相关费用。 四、完善激励机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突出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得设定过高的经营效益类指标,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和相关指标要求。同时,严惩小微企业贷款过程中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 五、规范员工行为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精神,不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统一规范营销术语,并将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基层机构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严禁员工诱导、误导、强制小微企业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对损害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增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履行政治责任、金融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质效,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七不准”及本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存在问题,彻底清理纠正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北京银保监局。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19日    [详情]

建行、平安银行遭通报批评:放贷搭售保险、转嫁成本
建行、平安银行遭通报批评:放贷搭售保险、转嫁成本

  原标题:放贷搭售保险、转嫁成本!两大银行“伤”了小微企业,遭通报批评 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下称“《通报》”)。 《通报》显示,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时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存在对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两家银行被点名批评 从《通报》情况来看,两家银行由于以下四点问题被点名批评: 其一,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通报》指出,2018年3月,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贷无忧”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该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还存在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行为。 据悉,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其二,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通报》指出,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三,“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 《通报》表示,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其四,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此外,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监管提出四点要求 据悉,针对上述问题,银保监会已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 并且,北京银保监局也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此外,本次《通报》也提出了四项监管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 各银行机构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银保监会“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收费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以上未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案例,各银行机构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引以为戒,深入查找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增加小微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各银行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小微企业中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改进综合经营考核办法,杜绝违规搭售产品、内部交叉激励等增加企业成本的做法。发挥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大续贷支持力度,优化贷款期限和流程,用好用足外部优惠政策,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 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面上排查,重点选择综合化经营程度高的银行机构进行抽查核查。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 (国际金融报记者 马嘉辛)[详情]

小微贷款违规搭售曝光 建行、平安被国办点名通报
小微贷款违规搭售曝光 建行、平安被国办点名通报

  原标题 小微贷款违规搭售现象曝光 建行北分、平安银行北分被国办督查室点名通报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 张末冬 随着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逐步展开,国务院督查组也加快了对金融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小微金融存在的不合规问题再度引发关注。 11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指出,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具体来看,通报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四个方面。 此外,银保监会方面表示,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在通报的案例中,搭售保险的情况比较严重。据了解,建行北京市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则在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另外,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通报》指出,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除了保险搭售问题外,在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对此,银保监会方面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收费监管要求。同时,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下一步,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面上排查,重点选择综合化经营程度高的银行机构进行抽查核查。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详情]

银保监会: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银保监会: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8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下称《通报》)要求,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通报》显示,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银保监会对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通报》显示,一是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2018年3月,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贷无忧”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该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 二是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 三是“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 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四是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此外,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明确四方面监管要求 《通报》明确了监管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 二是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 三是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小微企业中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改进综合经营考核办法,杜绝违规搭售产品、内部交叉激励等增加企业成本的做法。 四是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详情]

国务院点名批评:建行、平安小微贷款搭售保险被约谈
国务院点名批评:建行、平安小微贷款搭售保险被约谈

   文/贾谷闻 11月18日午间,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通告,剑指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北分”)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 通告指出,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此前,北京银保监局已于今日上午披露了对两家银行的罚单,建行北分的两家二级分行和平安北分合计被罚款逾百万元。 建行北分涉三宗罪 核查组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针对这2114笔业务,建行北分涉及三项违规行为,分别为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具体来看,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以下辖通州分行为例,该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 此外,这2114笔小微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同时,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平安北分违规搭售高额人身险 核查组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 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 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两行总行已被约谈 监管开出百万罚单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在通报中对两家银行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通报指出,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 同时,两家银行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通报透露,中国银保监会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同时,据北京银保监局今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行北京中关村分行、通州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各罚款30万元。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因个人贷款业务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责任人解朋崃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目前,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强调,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详情]

银保监会抓典型:建行、平安变相捆绑卖保险遭通报
银保监会抓典型:建行、平安变相捆绑卖保险遭通报

  来源:A智慧保 金融支持小微,就是支持实体,这是顶层多年倡导的方向。然而,有金融机构在支持的过程中却变了味。其中,建设银行与平安银行被抓典型,原因即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不力,还变相捆绑卖保险。11月18日,银保监会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全行业通报。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要求银行机构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变相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经典型案例一 主体银行:建设银行北分 事件:“小微”借款捆绑意外险 2018年3月,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 该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经典型案例二 主体银行:建设银行北分 事件:“小微”抵押物须买保险 “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 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经典型案例三 主体银行:平安银行北分 事件:个人贷款搭售高额意外险 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经典型案例四 主体银行:建设银行北分 事件:借款评估费转嫁“小微” 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总  结   - 这绝不是个例 - 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详情]

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 建行平安被国办督查室点名
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 建行平安被国办督查室点名

  原标题: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产品 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被国办督查室点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1月18日,建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北分”)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以下简称“国办督查室”)点名。 国办督查室称,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同时,银保监会已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 国办督查室点名建行、平安银行 具体来看,建行北分主要有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三大问题。 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具体表现为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中有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存在误导客户情况。在部分客户经理误导下,部分客户错误理解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中有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国办督查室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具体来看,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且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除建行北分被点名外,平安北分也被点名。国办督察室指出,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 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中有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 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银保监会对两银行三分行开罚单 银保监会已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同时,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就在11月18日,北京银保监局披露了三张罚单:北京银保监局分别对建行北京通州分行、建行北京中关村分行、平安北分作出行政处罚。 建行北京通州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行北京中关村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平安北分因个人贷款业务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解朋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据悉,建行北分和平安北分已经进行了整改。 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详情]

银保监会点名批评建行、平安: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银保监会点名批评建行、平安: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刚刚,建行和平安银行被点名通报批评了! 原因是两大行的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中国银保监会今早也公布对两家银行的处罚通知:建行北京市分行连收两张30万罚单,合计被罚60万元;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则被罚款50万元。 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对外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针对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近期,在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中发现了上述违规现象,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也对外发布通报称,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通报》显示,建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2018年3月,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贷无忧”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该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 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此类情况并非个别现象。中国银保监会还指出,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在本次典型案例通报中,中国银保监会也明确了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要求,要求银行机构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要求强调,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此外,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 当日,北京银保监局对两家机构进行了处罚,其中建设银行连收两张罚单,建行通州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行中关村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责任人解朋崃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制图 张帆 记者 仇兆燕[详情]

办贷款必须买保险?建行、平安因违规搭售等被通报
办贷款必须买保险?建行、平安因违规搭售等被通报

  原标题:办贷款必须买保险?建行、平安银行因违规搭售等被点名通报 11月18日,四起违规向小微借款客户搭售保险典型案例被通报。其中,三起案例集中于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一起案例涉及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银保监会表示,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具体来看,通报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四个方面。 据了解,在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此外,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另外,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实际上,类似的违规行为也在其他一些银行发生。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对此,银保监会提出四项要求:银行要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 银保监会表示,要严格执行银保监会“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收费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此前,监管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明确提出了“七不准”、“四公开”的要求,即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 银保监会强调,要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详情]

建行、平安遭国务院通报 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
建行、平安遭国务院通报 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

  原标题: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遭国务院通报批评,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产品 来源:界面新闻 记者 | 张晓琪 11月18日,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均因北京分行小微贷款搭售产品、转嫁成本等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 有银行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为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监管正严查银行发放小微贷款过程中违规搭售产品。但也不能‘一刀切’,为了降低客户风险,合理搭售保险产品还是有必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该人身险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建行北分还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核查发现,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根据通报,建行北分的新发放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当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国务院办公厅认为,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也存在违规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 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 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表示,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转嫁评估费肯定是违反规定。这方面监管有明确规定,小微客户贷款前做了抵押物评估,评估费由客户出,如果贷款过程中被要求进行抵押物评估,评估费由银行承担。“某银行小微贷款部门负责人指出。 但搭售人身险和抵押物财产保险存在争议。他透露,抵押类贷款中抵押物是第二还款来源,为防止抵押物出现意外(比如着火、水浸等),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会提议借款企业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同理,小微企业的经营与企业主密切相关,有些借款人还会签署连带保证合同,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会影响还款。 他透露,搭售这些产品出发点是好的,给客户提供多一层保障,但执行过程逐渐变味。正规做法是建议客户购买,让客户自主选择,但有些银行做得过分了些,会强制客户购买,甚至要求客户去指定公司购买。监管为了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现在正严查这类产品搭售。 “也不能‘一刀切’,完全不让搭售人身险和抵押物财产保险。为了降低客户风险,合理搭售还是有必要的。我们现在挺为难的,不太敢给客户推荐,担心踩红线。”他说道。 另一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银行搭售产品或是为了拓展业务收入。“小微确实不赚钱,利率压得很低,为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部分费用也由银行承担,银行有动力通过搭售产品增加中收。” 根据通报,银保监会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详情]

建行平安遭国务院通报批评 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
建行平安遭国务院通报批评 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

  原标题: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遭国务院通报批评,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产品 记者 | 张晓琪 11月18日,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均因北京分行小微贷款搭售产品、转嫁成本等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 有银行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为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监管正严查银行发放小微贷款过程中违规搭售产品。但也不能‘一刀切’,为了降低客户风险,合理搭售保险产品还是有必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该人身险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建行北分还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核查发现,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根据通报,建行北分的新发放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当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国务院办公厅认为,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也存在违规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 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 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表示,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转嫁评估费肯定是违反规定。这方面监管有明确规定,小微客户贷款前做了抵押物评估,评估费由客户出,如果贷款过程中被要求进行抵押物评估,评估费由银行承担。“某银行小微贷款部门负责人指出。 但搭售人身险和抵押物财产保险存在争议。他透露,抵押类贷款中抵押物是第二还款来源,为防止抵押物出现意外(比如着火、水浸等),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会提议借款企业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同理,小微企业的经营与企业主密切相关,有些借款人还会签署连带保证合同,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会影响还款。 他透露,搭售这些产品出发点是好的,给客户提供多一层保障,但执行过程逐渐变味。正规做法是建议客户购买,让客户自主选择,但有些银行做得过分了些,会强制客户购买,甚至要求客户去指定公司购买。监管为了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现在正严查这类产品搭售。 “也不能‘一刀切’,完全不让搭售人身险和抵押物财产保险。为了降低客户风险,合理搭售还是有必要的。我们现在挺为难的,不太敢给客户推荐,担心踩红线。”他说道。 另一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银行搭售产品或是为了拓展业务收入。“小微确实不赚钱,利率压得很低,为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部分费用也由银行承担,银行有动力通过搭售产品增加中收。” 根据通报,银保监会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详情]

银保监会:对小微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银保监会:对小微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原标题:银保监会: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11月18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银行机构发布了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今日,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之后,银保监系统也对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明确监管要求。 通报显示,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据银保监会网站信息,银保监会在通报中着重点出四个典型案例,分别是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以及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另外,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监管部门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据中国政府网信息,今日,国办督查室在其督察情况通报中表明,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国办督查室指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国办督查室强调,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 在本次典型案例通报中,银保监会也明确了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要求,要求表明,要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要求强调,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此外,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详情]

建行北京分行被指“压榨”小微企业
建行北京分行被指“压榨”小微企业

  原标题:建行北京分行被指“压榨”小微企业 企业观察报 中国政府网今日午间发布《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据《通报》,其中,建行北分存在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等三大问题。 具体来看,一、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二、建行北分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三、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据《通报》,中国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国办督查室在《通报》中指出,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 (编辑:于思洋)[详情]

借贷搭售 建行北分、平安北分遭国务院通报
借贷搭售 建行北分、平安北分遭国务院通报

  原标题: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建行北分、平安北分遭国务院通报 作者:李颖超 11月18日,据中国政府网披露,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的督查情况作出通报。 通报显示,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借贷违规搭售人身险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存在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等问题。此外,平安北分也存在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的问题。截止日前,上述两家银行均被北京银保监局作出行政处罚。 据督查情况通报,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且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 据了解,“贷无忧”人身险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通报还指出,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另外,平安北分因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也遭到行政处罚。据悉,平安福人身险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严查小微借贷转嫁成本问题 18日,北京银保监分局对上述违规银行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行北分因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眼中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合计被处罚60万元,平安北分因个人贷款业务借贷搭售眼中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50万元并对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警告处分以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督查情况通报,建行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据通报,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据悉,银保监会已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目前,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详情]

建行平安分支机构被通报: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建行平安分支机构被通报: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原标题:两银行分支机构被通报: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8日电 中国政府网18日发布通报称,核查发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中国政府网截图 通报介绍,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建行北分和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建行北分、平安北分违规搭售人身险产品 通报指出,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另外,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 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建行北分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承担 通报还指出,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需要一提的是,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通报称,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被约谈 通报表示,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通报称,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通报同时强调,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中新经纬APP)[详情]

建行北分、平安北分被通报 原因是增加小微企业负担
建行北分、平安北分被通报 原因是增加小微企业负担

  原标题:建行北分、平安北分被通报!原因是增加小微企业负担……  中国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 新京报讯 11月18日,据中国政府网发布,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二、建行北分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三、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四、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中国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详情]

国务院: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小微贷款存借贷搭售行为
国务院: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小微贷款存借贷搭售行为

  新浪财经讯 11月1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今日发布通报称,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通报称,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存在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问题。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二、建行北分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三、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四、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中国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19年11月18日[详情]

银保监会: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银保监会: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大型银行部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工作。银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要求银行机构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变相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银保监会对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典型案例 (一)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2018年3月,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贷无忧”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该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二)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三)“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四)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此外,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二、监管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各银行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银保监会“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收费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以上未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案例,各银行机构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引以为戒,深入查找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增加小微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三)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小微企业中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改进综合经营考核办法,杜绝违规搭售产品、内部交叉激励等增加企业成本的做法。发挥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大续贷支持力度,优化贷款期限和流程,用好用足外部优惠政策,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四)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面上排查,重点选择综合化经营程度高的银行机构进行抽查核查。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发至银保监分局与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详情]

建行领2张罚单被罚60万: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
建行领2张罚单被罚60万: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

  原标题:建行领2张罚单被罚60万: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 财经网讯 11月18日,据银保监会公告,建设银行连收两张罚单,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总计60万元。 根据处罚信息表,建设银行北京通州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附罚单原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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