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05:3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仁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兵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与期初相比减少55.2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银行存款减少。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期初相比增加100%,主要系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项目变化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与期初相比减少100%,主要系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列报项目变化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与期初相比增加64.87%,主要系销售业务收回结算票据增加。

  5、预付账款与期初相比增加208.07%,主要系本期预付采购款增加。

  6、其他应收款与期初相比增加230.99%,主要系本期支付的保证金往来款增加。

  7、应收股利与期初相比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收到应收股利。

  8、存货与期初相比增加79.12%,主要系本期电气配电柜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与期初相比减少31.66%,主要系本期银行短期理财减少所致。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期初相比减少100%,主要系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列报项目变化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长期股权投资与期初相比增加57.05%,主要系本期对外股权投资金额增加。

  1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与期初相比增加100%,主要系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项目变化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在建工程与期初相比增加75.01%,主要系本期公司建设安装工程在建项目增加。

  14、应付职工薪酬与期初相比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15、其他应付款与期初相比增加137%,主要系本期往来款增加所致。

  16、应付股利与期初相比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支付应付股利所致。

  17、其他综合收益与期初相比减少100%,主要系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其他综合收益计入留存收益。

  18、未分配利润与期初相比增加46.11%,主要系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其他综合收益计入留存收益及本期利润增加。

  19、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09%,主要系本期电气配电柜销售收入减少。

  20、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7.42%,主要系本期电气配电柜销售收入减少,其相应的营业成本减少。

  21、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73.96%,主要系本期销售运输及差旅费用增加。

  22、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6.54%,主要系本期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增加。

  23、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9.37%,主要系本期处置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收益增加。

  2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2.72%,主要系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25、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2.66%,主要系本期收回前期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增加。

  26、资产处置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9.90%,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

  27、营业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9.94%,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28、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1.93%,主要系上年同期因钢模质量问题达成和解协议款所致。

  29、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8.33%,主要系上年同期向慈善基金会捐赠所致。

  30、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6.23%,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增加。

  31、所得税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8%,主要系本期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

  3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2.83%,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3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76%,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4.31%,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6.50%,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仁军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44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当面传达、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206会议室举行,董事长陆仁军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45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当面传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朱梅红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

  二、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9-47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变更。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述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6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公告编号:2019-46

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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