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春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春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铿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伍春霞女士、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潘翔先生、陈为先生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并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使用权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删除“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

  (2)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1)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2)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4)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原“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立克 企业会计准则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25 安恒信息 688023 56.5
  • 10-25 鸿泉物联 688288 24.99
  • 10-25 博瑞医药 688166 12.71
  • 10-25 中国电器 688128 18.79
  • 10-25 普门科技 688389 9.1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