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黄振宇因事请假,委托董事李建斌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杨华勇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金盛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负责人易铁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2019年9月,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以持有公司的股票换购中证央企创新驱动ETF基金,换购总股数为66,646,5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9-041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签约/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第三季度,本公司签约/中标以下重大合同:

  ■

  上述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77,044万元,约占本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的4.3%。2019年1-9月,公司新签合同额228.93亿元,同比增长10.52%。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新签合同额71.34亿元,同比增长29.45%,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新签合同额64.22亿元,比增长31.97%,工程施工机械业务实现新签合同额7.12亿元,同比增长10.46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新签合同额153.76亿元,同比增长2.69%,其中,道岔业务实现新签合同额42.98亿元,同比增长0.21%,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实现新签合同额110.78亿元,同比增长3.69%。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公告编号:2019-042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5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铁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黄振宇、独立董事杨华勇、独立董事金盛华、独立董事陈基华因事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余赞出席会议;

  4、 公司总会计师刘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周高飞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周振国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本次选举完成后,刘恩国先生将不再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发布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临2019-036)。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黄宇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9-043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周振国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余赞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周振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第三季度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铁大桥局所持中铁九桥股权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开展合作,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开展合作,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工服处置KG158、159号盾构机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开展合作,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9-044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2名:董事黄振宇因事请假,委托董事李建斌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杨华勇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金盛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易铁军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余赞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周高飞先生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审计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山桥解散中铁山桥集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企业负责人副职2018年薪酬结算方案和企业负责人2019年薪酬预发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工资总额2018年清算结果和2019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铁轨道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增加实缴出资,由股东对其进行同比例出资,另一股东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出资的,双方将按实缴出资情况对股权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铁大桥局所持中铁九桥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桥”)20.56%的股权,交易价格按照本次评估的中铁九桥净资产金额及中铁工业拟收购的比例计算确定(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中铁九桥净资产评估值为19,122.89万元),并授权经理层实施该收购行为。由于周高飞董事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5%)、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设立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5%,认缴出资2,500万元,分期缴纳。由于周高飞董事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工服处置KG158、159号盾构机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向中铁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售KG158、159号盾构机,出售价格不低于评估值。其中KG158号盾构机评估值为2,930.61万元,KG159号盾构机评估值为3,193.05万元。由于周高飞董事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中铁科工武北生产基地土地及建筑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以不低于评估价格由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其武北生产基地土地及建筑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部分资产的公告》(编号:临2019-04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9-045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征收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政府征收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公司”)武北生产基地土地及建筑物,总土地面积为31,883.74平方米,该宗地地上现共有30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5,143.80平方米。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委托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征土地及定着物进行实地查勘和评估,评估报告估价补偿总金额为24,016.27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因武汉市武昌生态文化长廊(含江南中心绿道武九线综合管廊)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8月20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武昌征决字〔2018〕11号,决定对武昌生态文化长廊(含江南中心绿道武九线综合管廊)工程(二桥至二七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重工公司武北生产基地被划入征收范围。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委托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征土地及定着物进行实地查勘和评估,2019年6月27日出具报告估价补偿总金额为24,016.27万元,价值时点为2018年8月20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中铁科工武北生产基地土地及建筑物的议案》。会议同意重工公司以不低于评估价格由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其武北生产基地土地及建筑物。

  (三) 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征收总土地面积为31,883.74平方米,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类型为国家作价、(出资)入股。该宗地地上现共有30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5,143.8平方米。其中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6栋,暂无合法产权的建筑物24栋。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1、房屋

  征收的房屋权属为重工公司,截止征收拆迁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中,截至2018年末经审计的账面余值1,460.98万元,累计计提折旧777.99万元,净值682.99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审计的账面余值1,460.98万元,累计计提折旧797.81万元,净值663.17万元,此次评估值1,931.34万元。

  2、土地

  征收的土地权属为重工公司,截止征收拆迁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中,截至2018年末经审计的账面余值3,658.85万元,累计摊销817.14万元,净值2841.71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审计的账面余值3,658.85万元,累计摊销853.73万元,净值2805.12万元,此次评估值19,327.92万元。

  3、附属物及构筑物

  征收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权属为重工公司,截止征收拆迁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中,截至2018年末经审计的账面余值236.13万元,累计计提折旧102.19万元,净值133.94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审计的账面余值236.13万元,累计计提折旧104.81万元,净值131.32万元,此次评估值822.43万元。

  4、机器设备

  征收的机器设备权属为重工公司,截止征收拆迁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中,截至2018年末经审计的账面余值2,558.45万元,累计计提折旧2,051.03万元,净值507.42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审计的账面余值2,558.45万元,累计计提折旧2,098.01万元,净值460.44万元,此次评估值1,797.29万元。

  此外机器设备(拆装、搬迁)补偿价值评估总价137.28万元。

  上述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等担保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

  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委托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征土地及定着物进行实地查勘和评估。

  2、评估方法

  (1)房地产部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等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较多交易的,应当选用比较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其类似房地产通常有租金等经济收入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没有交易或交易很少,且被征收房屋或其类似房地产没有租金等经济收入的,应当选用成本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在建工程建设进度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状态为准。

  本次估价对象土地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家出价出资入股,本次评估设定为划拨。估价对象地上建筑物合计总建筑面积为15143.80㎡,土地证载面积为31883.74㎡,现状容积率约为0.47,为地大房小的状况。根据估价对象的实际状况,宜采用“房地分估”的估价路径,即把房地产分解为土地和建筑物两个组成部分采用成本法估价。故本次采用成本法“房地分估”的技术路径进行评估。

  (2)地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部分

  地上附属物重置价格根据《2013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并结合武汉市建材的价格水平确定,成新率采用观察法确定。

  (3)机器设备拆装及搬迁费用

  对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即对设备搬迁过程中耗费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价款与搬迁过程中各项损失相加后,得到设备搬迁费用。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收到补偿金后,预计税后净收益为16,689万元。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征收不影响重工公司的正常办公,重工公司将通过租赁厂房或委外加工的方式减少或消除本次征收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征收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公司代码:600528                  公司简称:中铁工业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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