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10月25日 03:07 证券日报

原标题: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9-05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潭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亮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湘证监调查字071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详见2018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并于次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由于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5年6月,公司与工业信息化部签署了《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合同书》,项目名称为电子电路用高频微波、高密度封装覆铜板、极薄铜箔(以下简称“覆铜板项目”),项目正式验收通过后,公司可获得国家第二笔专项资金人民币1,651万元。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验收评价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公司负责的覆铜板项目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正式验收,详见2019年6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项目通过正式验收及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第二笔专项资金。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潭爱

  2019年10月25日

高斯贝尔 数码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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