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司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先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先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司政

  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44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三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8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位非关联董事拥有表决权。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45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人回避事宜

  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共计8人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招商局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招商局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

  2、招商局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招商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松

  招商局财务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前身是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招商局财务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于5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正式挂牌营业。2017年经重组后,于当年8月完成名称变更登记。

  截至2018年底,招商局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股东构成、认缴资本及股权比例如下:

  ■

  经监管机构核准,招商局财务公司现有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截至2018年底,招商局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492.6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6.2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1.60亿元,利润总额4.7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商局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外汇服务以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金额上限

  1、服务内容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招商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

  2、金融服务金额上限及定价政策

  (1)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招商局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招商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招商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招商局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招商局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境内结算服务,跨境及境外结算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及当地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4)根据公司申请,招商局财务公司可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逊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5)招商局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条件

  《金融服务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本公司、招商局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公司、招商局财务公司分别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招商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该关联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年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关联董事共计8人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与招商局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招商局财务公司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2019-046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1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一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1日

  至2019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为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857室)

  (三)登记时间: 2019年10月25日-11月10日(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857室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115007

  (4)联系人:周志旭、李丽

  (5)联系电话:0417-6268506   传真:0417-6268506

  (6)电子邮箱:zzx@ykport.com.cn;468143000@qq.com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317                                             公司简称:营口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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