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纤公司减资进展及变更名称的公告
一、减资进展
(一)概述
鉴于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合资的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纤公司”)经营期限到期,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项,满足公司与长飞光纤各自经营与发展战略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长飞光纤通过减资方式退出其在光纤公司的全部出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近日,相关方就上述减资事项签署了《减资协议》,各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减资对价为26,159.80万元。
(二)减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方
甲方: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
丁方:长飞光纤光缆(天津)有限公司
2、减资对价及支付
(1)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拟进行减资事宜所涉及其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开元评报字[2019]430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光纤公司净资产53,387.35万元。各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资减对价为26,159.80万元。
(2)各方同意丙方应付乙方的减资对价与乙方应付丙方的目标资产转让价款进行冲抵,冲抵后余额应自减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或全部资产交割完成之日(以两者中较晚者为准)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完毕。
3、交割日
各方一致确定交割日为减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4、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3)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该方放弃该等权利。
(4)本协议未决事项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为履行本协议,各方将配合签署相应的具体细化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办理政府部门备案、登记使用的减资协议、资产转让等。除非经双方明确约定,如各方签署的其他交易文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应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中介费用、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事项办理完成后,光纤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目前,上述减资事项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光纤公司变更名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品牌管理的需要,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光纤公司上述减资及变更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87741365W
名称:天津富通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华文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贰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营业期限:2009年06月01日至2029年05月31日
住所: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0号光纤生产楼
经营范围: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光纤、光缆制造;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光纤制造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减资协议》
2、《评估报告》
3、《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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