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9年09月24日 02:0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6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分别提供担保金额为24,500万元、38,680万元,其中,2019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13,500万元、11,6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4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及2018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9月20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融资授信事宜,深圳新嘉拓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就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授信事宜,宁德卓高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19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3,500万元、11,68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一

  ■

  上述数据系深圳新嘉拓2019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二

  ■

  上述数据系宁德卓高2019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 授信及担保合同一

  1 、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授信申请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授信银行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3) 授信总额度期间: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2 、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应向债权人偿付的主合同项下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杂费及其他费用)、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等)及其他损失。

  (5)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融资到期之日、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票据到期日或类似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后两年止。

  (二) 授信及担保合同二

  1 、  《综合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受信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 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 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19日止

  2 、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4.97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5.87%。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6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19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19年9月26日(周四)下午 15:00-17:00 参加由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借助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举办的“2019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采用网络沟通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韩钟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小全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璞泰来 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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