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9月24日 02:0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麦达数字          公告编号:2019-063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新浩e都A座28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曾惠明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所有监事均亲自参加现场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申请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事项,系因其自身发展需要,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麦达数字              公告编号:2019-062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新浩e都A座28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的议案》

  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为公司智能硬件板块的核心企业,为公司持股96.10%的控股子公司,于2016年11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现因其自身发展需要,经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实益达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摘牌,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实益达申请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事项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日期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麦达数字         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 年5 月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并于2019 年5 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财会〔2019〕8 号有关规定,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

  露要求等。

  2、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财会〔2019〕9 号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 年1 月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监事会 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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