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9月21日 05:1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5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本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瀛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二手车市场”)签署《租赁合同》,承租空港二手车市场院内的二号厅,用于经营捷达品牌汽车业务。租赁期限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租金合计为165万元人民币,物业费全年共计2,400元。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58号)。

  二、审议《关于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浩保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由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关联公司”)为其对接保险代理服务业务而拟向关联公司支付渠道费。2019年7月至12月,预计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渠道费金额为108.85万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59号)。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5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

  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瀛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众汽车”)拟与关联方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二手车市场”)签署《租赁合同》,承租空港二手车市场院内二号厅,用于经营捷达品牌汽车业务。

  2、鉴于空港二手车市场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空港二手车市场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名称: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孙广顺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资本:5,761.348683万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67604918E

  6、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8号

  7、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3日

  8、 营业期限:200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9、 经营范围: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市场用地、占道、卫生、消防等符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二手车收购、销售(新车除外);为旧机动车交易活动提供咨询服务;汽车(小轿车除外)、钢材、铝、铜、机械设备零售兼批发;为企业提供劳动服务;代办机动车行车证、驾驶证登记及年检手续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汽车饰品销售;停车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股权结构:

  ■

  11、 历史沿革:2004年,空港二手车市场在天津港保税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浩物机电持有其45%股权,天津市正直交通设施安装制作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天津开发区守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2005年2月2日,空港二手车市场股权变更为浩物机电持有其53%股权,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8%股权,天津开发区守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9%股权;2011年10月21日空港二手车市场增加注册资本至5761.348683万元人民币,各股东股权占比不变。

  12、 主要业务:空港二手车市场占地约10万平方米,建有1.2万平方米的综合交易大厅以及4万平方米的二手车立体展厅。现有200余家二手车经纪公司驻场经营,展卖各类二手车4000余辆,配备先进的通讯、网络设施,对商户进行会员化管理。空港二手车市场是天津市集二手车交易、评估、拍卖、租赁、整备、金融、保险、新车一站式、报废拆解等功能为一体的二手车全产业链集成服务平台。

  13、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空港二手车市场的总资产为624,226,139.33元,所有者权益为262,870,257.11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7,540,128.39元,净利润13,821,676.08元。

  14、 关联关系:空港二手车市场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浩物机电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5、 经查询,空港二手车市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瀛众汽车承租空港二手车市场院内二号厅,用于经营捷达品牌汽车业务,租赁面积为1000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经瀛众汽车与空港二手车市场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广顺

  承租方:天津瀛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扬

  (二)合同主要条款

  1、租赁地点及使用用途

  (1)租赁区域:空港二手车市场院内二号厅。

  (2)租赁用途:仅用于经营捷达品牌车型业务。

  2、租赁期限: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3、租赁面积、金额及付款方式

  (1)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

  (2)租金:2019年9月10日至2020年5月31日,租金(摊位费)共计人民币450,000元;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租金(摊位费)共计人民币600,000元;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租金(摊位费)共计人民币600,000元。

  (3)物业费:物业管理费为200元/月/厅,全年共计2,400元,随同租金(摊位费)一起缴纳。

  (4)支付方式:租金(摊位费)按每年支付一次,瀛众汽车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首年租金(摊位费)支付给空港二手车市场,以后的年租金(摊位费)分别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7日内一次性支付。

  4、租赁区域的交付

  在瀛众汽车签订《租赁合同》并交付租金(摊位费)之后,空港二手车市场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租赁区域交付瀛众汽车,并办理交接手续。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瀛众汽车承租关联方空港二手车市场的二号厅,用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除《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关联交易外,瀛众汽车未与空港二手车市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瀛众汽车与关联方空港二手车市场签订《租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须回避表决;

  (2)瀛众汽车与关联方空港二手车市场签订《租赁合同》,可保证瀛众汽车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瀛众汽车与关联方空港二手车市场签订《租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3)瀛众汽车与关联方空港二手车市场签订《租赁合同》,可保证瀛众汽车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瀛众汽车与关联方空港二手车市场签订《租赁合同》。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5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浩保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保行”)因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下属企业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由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关联公司”)为其对接保险代理服务业务而拟向关联公司支付渠道费。2019年7月至12月,预计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渠道费金额为108.85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6%。

  2、鉴于关联公司为浩物机电下属企业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由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天津浩保行与关联公司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公司数量较多,本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较小的关联公司,以同一对其实施控制的企业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单位:万元

  ■

  注:鉴于天津浩保行系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于2019年7月3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因此,“本年度合同预计金额”统计期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年发生金额”的统计期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二)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浩保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认为其能够向关联公司及时支付交易款项。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天津浩保行因关联公司为其对接保险代理服务业务而拟向关联公司支付渠道费,双方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及交易价格,并按本公司有关规定确定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天津浩保行将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在相关业务发生时根据需要与关联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双方相互提供服务的项目、定价原则、权利义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天津浩保行与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其经营业务规划,有利于天津浩保行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2、天津浩保行与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及交易价格,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公司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 天津浩保行因关联公司为其对接保险代理服务业务而拟向关联公司支付渠道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须回避表决。

  2、 天津浩保行与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业务规划,有利于天津浩保行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 天津浩保行因关联公司为其对接保险代理服务业务而拟向关联公司支付渠道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3、 天津浩保行与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业务规划,有利于天津浩保行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14 渝农商行 601077 7.36
  • 10-09 交建股份 603815 5.14
  • 09-25 晶丰明源 688368 --
  • 09-25 科博达 603786 26.89
  • 09-25 豪尔赛 002963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