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牛人”鲜言因操纵市场被判5年罚1180万
程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9月17日上午审理鲜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并宣判。至此,曾在中国甚至全球资本市场中创下多项第一的风云人物,终于服法。
这一天,此前被鲜言玩残的原ST慧球(600696.SH,曾用名多伦股份、匹凸匹、慧球科技,现名ST岩石)涨停。此前一天,该股也涨停。
原多伦股份董事长、ST慧球董秘鲜言,曾持续多年不断挑战监管底线,创下多项中国资本市场之最甚至全球资本市场之最。
模糊的“牛人”
9月17日,鲜言因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上海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不过,上海一中院在其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中,没有提及鲜言的全名,而是以“鲜某”二字替代。此外,该院在公布的照片中,也对鲜言的面部进行了整体模糊处理。
上海一中院官方网站中的开庭公告中称,案号为(2018)沪01刑初13号案,被告为鲜言,案由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开庭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11∶30,开庭地点为第五法庭(三楼),审判长为李长坤。
此外,该案中的“5月11日,A公司有关名称变更的公告发布后,股票连续涨停”等信息,与鲜言此前控制的ST慧球的基本信息及市场信息完全吻合。上海一中院公布的有关此案的其他案情,也与此前鲜言的事宜相吻合。
因电话无人接听,上海一中院新闻中心9月18日暂未能确认该院公布的鲜某案判决信息,是否就是9月17日该院开庭审理的鲜言一案。此前,国内多家媒体均将此案中的“鲜某”,直接报道为“鲜言”。
上海一中院官方微博公布的信息中,附加了一张鲜言案庭审的照片,但其面部做了整体的模糊化处理。
上海一中院在通报中称,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鲜某利用担任上市公司A公司及其子公司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B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包商林某签名、制作虚假的资金支付申请与审批表等方式,以支付工程款和往来款名义,将B公司资金划转至该公司实际控制的林某个人账户、相关房产项目部账户,再通过上述账户划转至鲜某实际控制的多个公司、个人账户内,转出资金循环累计达人民币1.2亿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2360万元被鲜某用于理财、买卖股票等,至案发尚未归还,且部分资金已被结转至开发成本账户。
庭审还查明,2015年间,被告人鲜某作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个人决定启动公司名称变更程序。A公司更名为C公司过程中,鲜某控制了A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且信息披露的内容具有诱导性。同年4月30日至5月11日间,鲜某通过其控制的证券账户组,买入A公司股票共计2520万余股,买入金额2.86亿余元。5月11日,A公司有关名称变更的公告发布后,股票连续涨停。
经多方比对,本处的A公司为多伦股份,C公司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创多项全球之最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鲜某作为上市公司A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将上市公司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致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此外,鲜某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其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对鲜某应当两罪并罚。
上海一中院称,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家属、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宣判。
2017年2月24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称,该会对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事件等8宗案件调查完毕,拟决定对匹凸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件处以570万元罚没款;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股价行为罚没34.7亿元,对慧球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以943万元罚没款,合计34.8亿元。
这一罚没金额,创下了中国证券史上的最高罚没金额,相当于罚掉了24个ST慧球的总资产,匹凸匹66%的市值,且接近证监会2016年全年的罚没金额。
鲜言此前曾有一笔证监会的罚款多年未缴。到目前为止,没有公开信息显示证监会是否已经如数收缴到这34.7亿元罚没款及几百万元罚款。
所谓“1001项议案”,是指2017年1月3日,在跟上交所、证监会对抗几次后的ST慧球,在蛰伏了2个月后不甘寂寞,抛出了该公司董事会当日下午通过的,提交给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计多达1001项,一举创下了中国股市及全球股市中一次性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最高纪录。
在鲜言指使下,慧球科技在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交所批准的情况下,将包含“1001项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东方财富股吧对社会公开。
张晓军2017年2月24日在提及此事时称:“该事件不是单纯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相关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等无视党和政府的权威,打着信息披露的幌子,将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社会公序良俗矮化为董事会决议事项,挑战党和政府的权威,藐视法律规定,践踏社会公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必须依法严惩。”
挑战监管底线
在一次发布会上,张晓军对鲜言及关联事件的定性,使用了“将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社会公序良俗矮化为董事会决议事项”“挑战党和政府的权威”等字眼。这是中国资本市场中从未有过的监管评价用语。
除“1001项议案”外,鲜言及本次相关受处者还涉及另外7项违法事实。
证监会2月24日发布的文本称,该会还查明“1001项议案”的始作俑者鲜言等及相关上市公司其余7项违法事实:
第一项,是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鲜言持有的“多伦股份”比例变动两次超过5%,鲜言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并予披露。此外,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鲜言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多伦股份”(“匹凸匹”)价格。
第二项,是2014年12月,因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失效使匹凸匹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出现较大变化,匹凸匹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第三项,是2015年4月,匹凸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鲜言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启动上市公司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后上市公司未立即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也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鲜言真面目?鲜言,曾为律师,后突然“暴富”并进入资本市场,从有相关背景的李勇鸿手里接下多伦股份的控制权。资本市场中曾有人指称其系“白手套”,但具体细节暂不详。
第四项,是2015年5月,匹凸匹发布的更名公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第五项,是原ST慧球董事长顾国平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成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慧球科技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以及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的22份临时公告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慧球科技的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
第六项,是2016年4月26日至27日,鲜言安排其实际控制的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顾国平签订《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系列协议,慧球科技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七项,是鲜言在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2016年7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慧球科技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平。慧球科技的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
证监会当时处以24.8亿元重罚,相当于ST慧球2016年前三季度总资产1.398亿元的24.82倍;此外,ST慧球在被处罚时的市值为37.39亿元,该笔罚没款相当于把ST慧球当时的市值罚掉了66%。
《中国经营报》记者此前的调查显示,鲜言及多伦股份此前的董事长李勇鸿,与重庆某公司有关。
责任编辑: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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