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持股达到5%的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和资本”)编制的《山东华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FL184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巍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22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407-3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财务顾问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8日-2019年9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山东华鹏流通股15,997,367股,占山东华鹏总股本的4.99998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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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舜和资本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舜和资本持有山东华鹏15,997,36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8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2、本次权益变动后,舜和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5,997,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8%。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舜和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华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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