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8月30日 01:5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9-04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深化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耀方、王轲、蒋文群、刘军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手续。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9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障和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 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6. 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耀方、王轲、蒋文群、刘军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手续。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9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别说明:议案一和议案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9-04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蒋建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深化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本期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控股权及管理权的相对稳定,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同时也充分表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价值的信心。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建平先生、监事陈雷先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因此对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9-04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日期与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5日(周三)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518号(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议程:

  1. 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均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项议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建平先生、监事陈雷先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因此对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信息详见 2019年8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案的信息。以上两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议案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至9月25日(星期三)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3)、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蒋文群   姚毅  丁赛君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邮编:213125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

  公司云河路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千红制药药品制剂及研发中心”)

  ■

  附件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9年9月 25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大会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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