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8月20日 04:42 证券日报

原标题: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8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9号)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66元,共计募集资金787,63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260,666.81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3,375,333.19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4号)。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1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1,289,245.28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 〔2019〕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发布公告注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其中两个账户,账号分别为:3305016435000000141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和15450000000555125(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3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含6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根据上述决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通过办理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余额为76,50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列表如下:

  报告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四)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的原募投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因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公司审慎研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将“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用特种线材项目”拟定的建设完工时间由2019年4月延长到2019年12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不存在项目延期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1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1-6月份

  编制单位: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1-6月份

  编制单位: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长城电工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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