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发文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 涉六大领域43项内容
本报记者 刘 萌
8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四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复制推广内容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六大领域共计43项具体内容。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院付一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贸区自问世起,就被视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它并不以创造多少GDP为目标,而是侧重于制度创新上的探索与尝试,通过自贸区的实践,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效应。作为“特区中的特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从2015年4月底正式挂牌起到2019年6月份,共累计推出462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各个自贸区中率先成为了制度创新的典范区域。于深圳而言,改革开放至今一直都站在创新的最前沿,为我国对外开放与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本次复制推广的经验,除“推出‘保税+邮轮物料供应’监管模式”是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外,其余42项改革创新经验均为向深圳全市范围复制推广。
具体来看,投资便利化领域方面涉及推出VR办税厅优化税收服务、构建办税业务依申请事项全部前台完成“大服务”模式等10项具体内容。分别由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复制推广。
贸易便利化领域方面涉及5项内容:创新香港籍船舶证书代签制度、实施“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政策、推出“保税+邮轮物料供应”监管模式、推进“离港空运服务中心”建设。分别由深圳市海事局、深圳海关牵头复制推广。
金融创新领域方面涉及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人民币结算业务、场外期权创新模式助力精准扶贫、央企租赁住房及储架发行REITs、互联网保险大数据风控平台、依托互助保险场景优势缓解小微货代企业融资困境、小额分散型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等16项内容。全部由金融企业牵头复制推广。
事中事后监管领域涉及2项内容:推出“守信激励”创新产品与服务、建立“暴力虚开”纳税人风险分析处置新模式。由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税务局牵头复制推广。
法治创新领域涉及深化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机制改革、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在线纠纷解决标准规范、推出意定监护公证、打造“一带一路”混业法律服务新模式等7项内容。
体制机制创新领域涉及3项内容:对标世行和全国标准推进综合营商环境改革模式、发布城区级别停车管理工作指引、打造大规模“建设者之家”。由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等四部门牵头复制推广。
付一夫表示,下一步,深圳需要向着更高层次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迈进,力争走在国际前沿,这就需要更高水平的制度创新来赋能。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种种探索与实践,刚好可以为深圳接下来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预计未来,深圳将会继续深化并落实一系列放管服改革,加快更高质量对外开放的步伐,其前景令人无比期待。
责任编辑: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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